主要職責
(壹)負責宣傳、貫徹落實醫療保險(含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
(二)負責醫療保險(含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擴面工作的實施、基金的征收、管理及其相關的事務,審核和撥付醫療費用;
(三)負責醫保基金預算、決算、統計,建立健全基金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四)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資格初審和實行目標管理,指導、監督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執行有關政策和履行服務協議;
(五)負責大額醫療互助基金的管理和其他工作;
(六)負責履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委托的行政管理職能,開展醫療保險(含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有關的調研、檢查、稽核等工作,接受和處理群眾投訴,依法處理違規行為;
(七)負責代管、撥付關破企業退休人員余命醫療費用;
(八)負責管理、審核離休幹部醫療費用;
(九)負責全縣市管領導幹部醫療保健工作;
(十)負責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
負責文件的收發、擬辦、存檔及保密等工作;起草、校對、打印、報送全局年度計劃、文件、制度、匯報、簡報、信息、總結等綜合性文字材料;管理單位印章;負責各級領導批示文件的轉辦、催辦、督辦和落實;協助管理機關日常事務;協調上下聯系;負責人事、黨群、宣傳等工作,配合工會、婦聯等組織開展活動;負責聯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辦理建議和議提案;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職工醫保服務科
負責貫徹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負責對鄉鎮(街道)社保所、定點醫療機構的相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執行和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本用藥目錄、診療項目、收費標準;指導、監督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收費標準;負責審批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工作;審核住院醫療費和"特病"醫療費;受理參保患者報賬查詢;審核離休幹部、"二殘軍人"醫療費;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