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市可轉債盤中臨時停牌規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年修訂)》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範圍: (二)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成交價的上下10%; 根據《關於對上市債券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上市債券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措施: (壹)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鐘; (二)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 三、盤中臨時停牌的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準,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四、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復牌集合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成交價的上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