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中的問題
(壹)企業年金覆蓋率低
隨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企業年金的發展速度飛快,但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的覆蓋率仍然較低,企業年金投資的發展也較慢。由於企業年金的覆蓋率較低,企業年金的投資發展與企業年金投資的覆蓋產生了巨大的矛盾,導致投資管理問題不斷。
(二)企業年金投資監管不力
目前,我國的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仍然處於開始階段,存在很多的不足和缺陷性。我國現有的起運年金投資管理機構為經辦機構,政府的監管機構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模式非常的單壹,且效率不高,導致企業年金投資管理效果不好。另外,相關具有監管能力的平級單位、律師、律所等難以發揮出監管的效用。
(三)企業年金發展不平衡
我國存在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因此企業年金的發展也出現了不平衡的狀態。東南沿海地區,例如上海、廣東以及廈門等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對應的企業年金發展水平也較高,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也較好。但我國經濟不發達地區,企業缺少充足的資金,企業年金的投資管理水平較低,導致企業參保的年金較低,企業年金的規模也較低。
(四)法律機制的缺失
目前,我國的企業年金投資管理還缺少完善的法律機制的約束,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稅收優惠政策、激勵機制的缺乏,嚴重的影響了企業年金投資管理的效率。我國的企業年金投資管理過程中,還沒有針對性的法律制度、政策、機制,不利於企業年金投資管理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