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個人養老金”壹次又壹次成為熱門話題。165438+10月6月,國家出臺了很多與個人養老相關的制度政策。看看誰能參加,參加不參加,個人養老金賬戶怎麽開!這篇文章是我辛辛苦苦翻閱了大量資料的幹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什麽是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是國家對第三支柱的制度安排。前兩大支柱是養老保險和職業(企業)年金。個人養老金由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作,養老保險補充功能。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保人自己承擔,可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統稱個人養老金產品)。
2.哪些試點城市的工人可以參加?
65438+10月7日發布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公布先行試點城市(地區)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69號)公布了36個個人養老金試點城市。具體列表見下圖:
如果是在這些城市工作的朋友,可以從10月25日開始申請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
第三,存款上限
參保人每年繳納的個人養老金最高限額為12000元。個人養老基金賬戶封閉,參保人達到領取基礎養老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定居),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
4.可以享受哪些福利,比較適合什麽樣的人群?
(壹)享受三個環節的稅收優惠。
就稅收優惠而言,在繳費環節,個人對個人養老基金賬戶的繳費部分,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從綜合所得或營業收入中扣除;在投資環節,暫不對計入個人養老基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征收個人所得稅;在征收過程中,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並入綜合所得,按照3%的稅率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以當年存款額12000元計算,當年最多可節省5400元個人所得稅支出(按最高稅率45%計算)。從下表可以看出,有很多“關鍵節點”。例如,扣除個人養老金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為31,000元,繳納個人養老金1,2000/年後,納稅檔由25%降為20%。
(二)個人退稅實踐
在最新版本的個人所得稅APP (in)中,“征稅”壹欄增加了“個人養老金扣除信息管理”這壹項。今後,您可以通過“掃碼錄入”功能,掃描個人養老金繳費憑證上的二維碼,確認信息後導入個人養老金扣除信息,即可在個人所得稅代扣、預繳或匯算清繳階段稅前扣除,非常方便。
(3)收貨環節延稅案例
比如壹個投資人年收入50萬,個人所得稅30%。如果把壹萬二打入個人養老金賬戶,當年可以少交3600元的稅。這12000元按30%的稅率優惠,取出後按3%征稅。他們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動詞 (verb的縮寫)如何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以及個人養老金產品的種類?
個人養老金業務有兩個賬戶,即:
個人養老金賬戶:可通過全國社會保險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壹的網上服務門戶網站或商業銀行開立。
個人養老基金賬戶:您可以選擇商業銀行開立或指定您唯壹的個人養老基金賬戶,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產品銷售機構指定。
註意:
在商業銀行開戶最方便,因為壹次可以開兩個賬戶,壹步到位。
10月25日下午,165438+6家大型國有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5家城商行已經可以通過線上線下渠道正式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多家銀行在其首頁設立了個人養老金窗口。
個人養老基金賬戶內的資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轉移後留在賬戶內享受活期利息。您還可以使用個人養老基金賬戶中的資金購買個人養老儲蓄存款、理財產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目前我已經開通了個人養老基金賬戶,裏面各種產品的目錄和功能還在不斷更新完善中。
那麽在不同銀行開個人養老金賬戶有什麽區別呢?據悉,除了參與者只能購買自己資金賬戶所在銀行發行的儲蓄產品這壹限制外,賬戶持有人不僅可以購買銀行銷售的理財、基金等產品,所有專屬產品都是壹樣的。
165438+10月23日,中銀保險信息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網站披露的個人養老保險產品名單顯示,首批有6家公司的7款產品入選。
165438+10月25日,易方達基金、華夏基金、田弘基金、萬家基金、交銀基金等基金發布公告,宣布列入本公司個人養老金投資名單的養老金目標基金將於6月28日開始認購Y類份額。
值得註意的是,由於個人養老賬戶終身唯壹,參保人只能開立壹個個人養老賬戶,對應的個人養老基金賬戶只能在壹家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也明確“參保人可以在不同商業銀行之間變更個人養老基金賬戶。參保人變更個人養老基金賬戶時,應向原商業銀行提交,經信息平臺確認後在新的商業銀行開立新的個人養老基金賬戶。”
參考資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的通知(財稅字〔2022〕70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公布養老金個人化先行試點城市(地區)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1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