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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非交易轉讓需要公告嗎?

法律分析:

持股比例低於5%的,不需要公告。根據證監會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東應當在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證監會和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上市公司並公告。壹般情況下,公司股權變動時無需公告。而且,由於上市公司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在公司外部投資者中,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編制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往往難以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持股或者控制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發布臨時公告。

上市公司第二大股東變更企業名稱時,應及時對外披露,說明變更情況及變更原因。如果這種名稱變更是由於股東股權結構變化引起的,可能還需要履行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報告和披露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衍生問題:

上市公司股權收購有必要進行公告嗎?

壹般情況下,公司股權變動時無需公告。而且,由於上市公司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在公司外部投資者中,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編制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往往難以公告。

股權轉讓應註意的事項

1.在起草股權轉讓相關文件之前,妳要在公司註冊地的工商登記部門查閱、復印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因為要起草的相關文件必須與工商登記部門備案的材料壹致。

2.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是股權轉讓最重要的環節。要明確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的權利義務,如股權轉讓份額、轉讓價格、轉讓價格、交割日期、公司債權債務等。建議由律師或專業人士起草具體條款。

3.受讓方在交易過程中可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權轉讓對價的義務。為防範受讓方不支付股權轉讓對價的風險,股權轉讓合同應當明確約定定金或者違約金的範圍和計算方法,轉讓方可以要求受讓方提供擔保或者提供擔保。

4.股權轉讓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股東的姓名、住所及出資情況的記載。

5.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同時,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以及修改後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