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李先生和姚先生已將此事帶到海口金隅派出所。截至記者發稿,此事仍在協調中。
公民的聲音:
希望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小狗上街。
就李先生是否應該賠償的問題,記者在街頭隨機采訪了幾位海口市民。
市民張海波認為,養狗人牽著狗上街時,應該用狗鏈來約束狗的行動,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證狗的安全。他認為李先生是按照交通規則開車,狗是從側面跑出來的,李先生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市民劉自力認為,雖然撞死狗不屬於交通事故,但狗畢竟是被車撞了,車主要承擔壹定責任。因此,李先生應當給予姚先生適當的補償。
對此,受訪市民的觀點各有道理。對於不同的意見,大部分市民認為政府部門應該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限制狗在街上亂跑的現象。
動物協會:
我們正在積極向有關部門提交動物保護條例。
據省小動物保護協會副會長李波介紹,狗狗隨主人上街的現象非常普遍。狗被車撞的事件時有發生,在街頭約束和保護狗成為很多市民關心的問題。現在,在國際動物福利基金會的協助下,海南小動物保護協會正在抓緊制定動物保護條例,希望年底能出臺。
李波介紹,目前國內北京、上海等城市明確規定,帶狗到公共場所必須拴狗。我省即將出臺的動物保護條例也提到,養犬人帶犬上街必須栓好鏈子,同時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犬人違法違規造成犬只傷亡的,不予賠償。
律師意見:
司機是對的,但是沒有賠償。
海南福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偉認為,寵物狗跑到機動車道上,主人沒有盡到註意義務,應對事故承擔責任。如果司機沒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過錯,狗的主人應負全責。
土豆種了菌,零株又脆又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