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基金的基本功能是集合眾多投資者的資金,交給專門的投資機構進行管理,由證券分析師和投資專家進行操作和運用。根據設定的投資目標,將資金投資於特定的投資組合,投資收益歸原投資者所有。
在中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於2004年6月5438+0997+014日頒布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中國可以設立開放式和封閉式基金。封閉式基金是指預先確定發行總量,在封閉期內基金單位總數不變。基金上市後,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轉讓和買賣,其價格與其他上市證券壹樣,會根據其資產凈值的溢價或折價而波動。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行總量不固定,投資者買入時會增加,贖回時會減少。投資者可根據基金報價在國家規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贖回。目前,封閉式基金在深圳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辦法》規定,基金投資股票、債券的比例不得低於基金總資產的80%;壹只基金持有壹家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基金之間不得相互投機;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20%;開放式基金必須保持足夠的現金或國債來支付贖金;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以現金方式進行壹次,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
因為投資基金是由投資專家和證券分析師操作的,壹般收益較高。91年,香港股票型基金回報率為40.5%,美國股票型基金回報率為30%,澳大利亞股票型基金回報率為27.7%。根據中國的情況,中國的投資基金回報率也會不錯。
第二節開放式基金的含義
開放式基金只能從基金管理公司贖回,但中國大陸的基金管理公司數量少(只有10家),營業網點和分支機構零星,不具備推廣開放式基金的條件。如何應對,值得思考。
在成熟的證券市場,壹般有四種買賣基金證券的方式:
壹是投資者直接認購或向基金管理公司請求贖回;
二是投資者通過投資咨詢公司購買基金份額;
第三,在美國,開放式基金份額的發行和交易不在交易所上市,而是在基金發行後的壹段時間內通過場外市場交易。
第四,在臺灣省,證券投資基金(以開放式為主)主要通過銀行推廣,這是基金業的壹大特色。投資者在認購和贖回基金證券時,主要與銀行交易(約占全部基金的80%),而不是在基金管理公司或投資咨詢公司交易,如下圖所示:
1,在投資方式上,投資者的資金實際上成為具有指定用途的信托資金,銀行根據投資者指定的用途,以銀行的名義購買資金;
2.銀行不僅向基金管理公司收取0.2%-0.35%的傭金,每年還向投資者收取0.3%-0.5%的信托管理費;
3.通過銀行購買的基金只能從原購買銀行贖回。
但是,通過場外市場進行基金交易,在中國大陸仍然存在法律障礙,尤其是《證券法》第32條。該條規定“經依法批準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債券和其他證券,應當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顯然,“其他證券”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法》已經將場外市場排除在合法交易場所之外。這將給開放式基金帶來兩方面的不利影響:壹是單位基金的贖回也必須經過證券交易所,因為它本質上是上市證券;第二,在實踐中,通過場外交易市場進行基金證券的申購和贖回,會被視為非法、無效,應予以禁止。開放式基金試點有必要借鑒海外做法,通過場外市場充分發揮證券公司數量多、分布廣、技術條件強、申購贖回方便的優勢。因此,在法律保護方面,需要盡快制定《證券投資基金法》,豁免開放式(單位型)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為開放式基金的過渡性試點奠定基礎。當然,也可以在《證券法實施細則》的制定中破例,有條件承認基金證券通過場外市場交易的符合性。
第三節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區別
根據投資者實現方式的不同,投資基金分為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我國目前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封閉式基金。)
1.從基金份額來看,封閉式基金的份額在封閉期內是固定的;開放式基金可增可減,隨時接受申購贖回。
2.從基金期限來看,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封閉期限,壹般要在到期後進行清算;而開放式基金沒有預先確定的存續期,理論上可以無限期存在。
3.從交易方式來看,封閉式基金壹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或櫃臺轉讓,交易是在基金投資者之間進行的。
只有在基金發起接受認購和基金封閉清算時,交易才在基金投資人與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人之間進行;但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壹直是在基金投資人與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人(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的營業網點)之間進行的,不存在基金投資人之間的交易行為。
4.從交易價格來看,封閉式基金的價格由市場競價決定,可能高於也可能低於基金單位資產凈值,基金單位資產凈值壹般定期公布(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是隔周公布);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價格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確定,基本上是連續公布的(如每個交易日公布壹次)。
5.從適應市場的角度看,封閉式基金主要投資於規模較小、不太開放的市場;開放式基金大多投資於規模大、高度開放的市場。
6.從管理難度來看,封閉式基金的管理難度較小,基金封閉期內基金資產可以從容運作;打開
基金管理難度大,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要求高,需要隨時應對投資者的申購或贖回。
壹般來說,開放式基金比封閉式基金提供更多、更及時、更準確的信息,相對更有利於投資者對基金的把握和投資。投資者對開放式基金表現出更大的偏好,從而形成了目前開放式基金的主流地位。
第四節境外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操作
國外常見的資金交易流程:
壹、基金認購
無論投資者通過直銷渠道還是代銷渠道購買基金,都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1.開戶:用戶姓名、身份證復印件、用戶印鑒(或簽名)是開戶時的必備資料。如果投資者想進行每月自動扣款投資或網上交易,還應提供銀行賬戶。
2.確認認購金額:開放式基金的認購價格以認購當日原基金凈值為準。客戶在購買基金時只能填寫購買的基金金額。在申購後的第二天早上公布前壹天的基金凈值後,客戶就知道自己最終買了多少份基金單位了。
3.付款方式:國外認購資金壹般以銀行匯款或支票方式支付。客戶付款或匯款時,也要加收認購手續費。每個市場的認購費用都不壹樣,從1.5-5%不等。在美國,最近湧現出許多免費基金。或者為了推廣,手續費會有壹些優惠。
4.認購確認:基金管理公司將在交易日後向客戶提供交易確認。客戶還可以通過語音電話進行查詢,確認最終購買的基金份額數量。
對於基金公司而言,在收到客戶的開戶和認購請求後,應在內部完成以下步驟:
1.客戶資料歸檔: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和有效信息。國外大型基金公司會將客戶交易單據以原始圖像的形式存儲,並可以隨時從電腦上查詢客戶信息,提高了操作處理的時效性。有些基金公司還以客戶交易數據和營銷活動數據形成完整的客戶數據庫,作為日後提供客戶服務或銷售的參考。
2.支付確認:基金公司在確認客戶的認購金額已經劃出後,對當日的所有認購金額進行統計,並根據認購日的基金凈值將相應數量的基金份額劃入客戶賬戶。
3.確認基金份額數量:如果不是問題,基金公司最快可以在下兩個工作日通過交易確認確認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量。目前,國外已經逐漸走向“非實體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不同的便捷渠道,如上網、語音通話等,向基金公司確認自己的投資狀態。
二、基金贖回
基金贖回是申購的逆過程,即賣出基金份額收回現金。與認購流程壹樣,投資者可以通過直銷和代銷機構向基金公司發出贖回指令,其中關鍵事項有:
1.發出贖回指令:客戶可以通過傳真、電話、網絡或在基金公司或代銷機構的櫃臺發出基金贖回指令。
2.贖回價格基準:在國際市場上,基金的贖回價格是贖回當日基金的凈值。有些基金公司會加贖回費,變成買入和贖回兩種報價。
3.收到贖回款:投資者贖回基金時,交易當天拿不到錢,壹般在交易日後三到五天才交錢。投資者可以指示基金公司將贖回款直接匯入他們的銀行賬戶,或者給投資者寄支票。
基金管理公司收到客戶的贖回指令後,將通過以下步驟將贖回款項交付給投資者:
1.確認贖回是否有效:將客戶的贖回申請與客戶預留的材料進行比對簽字或蓋章,確認客戶身份和支付賬戶。
2.贖回準備:基金公司每天應對當日的申購贖回情況進行匯總,預留相應的現金用於投資者的贖回。對於基金公司來說,如果是債券基金,交易日與繳款日的間隔較小,壹般是交易日的次日;如果是股票型基金,壹般是交易日的第三天或者第五天。
3.支付:基金公司最終指示托管銀行將客戶的贖回款匯入其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寄支票到指定的地方。
從上述過程可以看出,開放式基金的規模因投資者的申購和贖回行為而時有變化。開放式基金壹般都有特殊情況下的緊急條款,比如市場暴跌,贖回壓力增大到壹定程度時的暫停贖回條款。這些條款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啟用,將在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