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地點首先妳要咨詢當地的慈善總會 看看當地是否有這壹基金,上海肯定有,這是我找到的壹個申請要求細則。
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關於征集2005年度資助項目的公告
為了推進科教興市主戰略縱深發展,大力推進促進大學生科技創業工作,構建政府扶持、社會資助的大學生科技創業工作體系和服務平臺,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本市設立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
壹、基金宗旨 培育上海高校學生的科技創業精神,創造高校畢業生運用專業知識才能進行科技創業的良好環境,進壹步拓寬畢業生的就業渠道。
二、基金的名稱與性質、資金來源、規模
(壹)名稱和性質
名稱: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
性質:上海市人民政府用於扶持上海高校畢業生科技創業的政府資助型“天使基金”,也是培育高科技企業的“種子基金”。
(二)資金來源
1、財政劃撥專項資金;
2、有關區縣政府、高校的配套資金;
3、社會力量的捐款;
4、資助項目的分紅和退出資金等。
(三)基金規模 市財政年度劃撥基金人民幣5000萬元。 為了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高校和有關區縣將按壹定比例和市大學生創業基金配套,建立二級基金和二級基金管理機構。
三、基金的資助對象和方式
(壹)資助對象 主要是:上海高校(含有關科研院所)畢業生(包括畢業階段在校生和離校應屆畢業生)。 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本市高校畢業的和上海戶籍外地高校畢業的專科(含高職)生、本科生、碩博士研究生。
(二)資助方式 基金資助以大學生科技創業為根本目的。幫助他們以其科研成果或專利發明創辦科技企業,兼顧創意類與科技類咨詢企業。 基金委托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大學和上海理工大學和有關區縣***同建立面向全市大學生的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或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園區,為擁有科技成果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科技成果轉化為產品的場地和服務。
1、對立誌創業的項目申請者,根據實際情況,可先進行項目孵化,每個項目孵化期為半年至壹年,資助金額為5萬元以內。孵化階段結束後,二級基金管理機構可對有關項目進行評估,決定是否註冊創辦企業及對其進行股權投資。
2、對已有科技創新產品或經孵化期評估合格的項目可進入創辦企業階段。基金資助的方式為直接投資。 每個項目投資的額度30萬元以內。並根據申請人的資金需求,通過審核和評估,按照與創業者自籌資金壹定的比例直接投資。創業者可以以資金和專利技術(包括貸款資金)入股的方式進行投資。為了減小投資風險,投資的資金可以按照創業的進程分階段投入。
四、基金申請程序
(壹)申請對象 本公告明確的資助對象,凡符合下列條件都可以提出資助申請:
1、身體健康,品學兼優,具有壹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2、按時完成學業,能取得學位證書,專科生能取得畢業證書;
3、具有科技開發價值的項目,擁有科技創新能力;
4、無不良信用和違紀記錄。
(二)申請程序
1、項目申請 申請人首先提出申請,並須同時遞交以下材料:
(1)申請表;
(2)詳細的創業計劃書;
(3)申請基金投資及資金使用計劃;
(4)申請人的投入資金、資本以及相關的證明;
(5)其他相關證明。
2、審核和評估 二級基金將建立項目評估專家組,專家組由校內外專家組成,評估有關申請項目的可行性和運作情況。 為了保證項目的質量和數量,項目采用評審審核機制。由二級基金管理機構組織有關專家對創業項目進行初步審核,並由專家組提交初審的評估意見。 二級基金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完整性審核,對於材料齊全及符合申請要求的項目,二級基金管理機構根據專家組評估意見,就決定是否進行投資提出最終意見。 二級基金管理機構指派有關人員對資助的項目參與管理。
3、辦理手續 對於審批通過的項目,由二級基金管理機構與項目申請人簽訂孵化資助協議或投資協議。
五、申請受理機構與地點
(壹)復旦大學分基金受理點
地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校內100號103室
郵編:200433
電話:65642541-805, 65642540-805, 65643979-805,傳真:65642540-813
聯系人:趙老師
網址:
(二)上海交通大學分基金受理點
地址:上海市華山路1954號上海交通大學浩然高科技大廈0214室;
郵編:200030
電話:62933138, 62932188
聯系人:崔老師,陸老師
網址:
(三)上海大學分基金受理點
地址:上海市延長路149號科技樓314室
郵編:200072
電話:56331530;傳真:56333068
聯系人:陳老師
網址:
(四)上海理工大學分基金受理點
地址:上海市軍工路516號第二辦公樓306室
郵編:200093
電話:65689566,傳真:65689566
聯系人:徐老師,陳老師
網址:/index_1.htm
六、申請格式材料索取 基金申請格式材料可向上述四個受理點索取,也可登錄上海科技投資公司網站,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專欄下載。
網址:
七、申報時間
第壹期受理日期為此公告公布之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截止日後壹個月,公布評審結果。
第二期創業項目申請受理時間擬定於2005年下半年,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八、附則
本公告解釋權屬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