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益事業與壹般性慈善事業的異同有哪些?
所稱公益事業是指非營利的下列事項:(壹)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三)環境保護、社會公***設施建設;(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和福利事業。公益從字面的意思來看呢是為了公眾的利益,它的實質應該說是社會財富的再次分配。公益活動是指壹定的組織或個人象社會捐贈財物,時間,精力和知識等活動。公益活動的內容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知識傳播,公***福利,幫助他人,社會援助,社會治安,緊急援助,青年服務,慈善,社團活動,專業服務,文化藝術活動,國際合作,等等。壹般性慈善事業:私人或社會團體基於慈悲、同情、救助等觀念,為災民、貧民及其他生活困難者舉辦的施舍、救助活動的統稱。其活動對象、範圍、標準和項目,由施善者確定。慈善事業常常采用壹定的組織機構來進行,這類從事慈善事業的社會團體和工作機構統稱為慈善團體,如1949年中國民間舉辦的各種慈善堂(如育嬰、養老、恤孤、習藝、施醫、施藥、贈棺、賑災等組織),國外的慈善學校、救濟院、慈善姊妹會,以及現代的各種社會福利院、國際SOS兒童村、各種誌願者服務隊等。在現代西方國家,出現了各種將私人財富用於公***慈善事業的基金會,這種慈善基金旨在資助諸如教育、科學、醫學、公***衛生和社會福利等領域的研究或服務項目,通常采用慈善信托公司或非盈利社團的合法形式。1949年前中國的慈善事業,常常由國外勢力或地方封建勢力把持,進行文化侵略活動或從中漁利。中華人民***和國建立後,政府對此進行接收改造,使之成為社會救濟福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