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若已依法繳納生育保險費,則不需再支付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的支付標準通常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確定。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生育保險費,則需要由單位自行承擔產假工資的支付責任。對於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醫療費用也由生育保險基金負責支付。
生育保險的繳納規則:
1、繳納主體:生育保險的繳納通常由用人單位全額負責,不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2、繳納比例:各地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設定不同的繳費比例;
3、繳納基數: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壹般以員工的月平均工資為計算依據;
4、繳納頻率:生育保險的繳納頻率通常為每月壹次,與其他社會保險壹同繳納;
5、政策差異:不同地區的生育保險政策會有所差異,包括繳費比例、待遇標準等。
綜上所述,生育津貼的支付由生育保險基金負責,用人單位只需繳納生育保險費即可,不需要額外支付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的標準壹般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生育保險費,則需要自行承擔產假工資的支付責任。此外,對於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醫療費用也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