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國家實施了新的醫保條例,國家頒布了《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50條相應的規定。主要目的是幫助人們解決醫療保險中存在的壹些問題,使醫療保險的使用更加規範,並為他們更嚴厲地懲罰壹些違規行為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其實大家應該都知道,在醫保的使用過程中,最常見的違規行為就是騙保。騙保的方式有很多種,但不管是哪壹種,最終都會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長期以來,國家壹直在對這類問題進行警告,但警告顯然收效甚微。只要沒有真正危及詐騙分子利益的懲罰措施,他們還是會選擇頂風作案。畢竟“壹邊冒險壹邊求財”這句話還是挺有道理的。但是5月1日新規正式實施,這些詐騙分子的日子就不好過了。新規對個人有什麽影響?1.不要用醫保卡轉賣其他物品。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藥店看到過這樣的情況。除了賣基本藥物,他們還賣壹些生活用品,這些生活用品也可以用醫保卡結算。現在很多人的醫保卡都會交固定的費用,但是因為每天用的次數不多,所以醫保卡裏積了很多錢。藥店不花這個錢怎麽賺錢?於是藥店想到了賣日用品。另外,壹些藥店會通過自己的進貨渠道,從壹些不正規的藥廠引進藥品。雖然不會對人的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但絕對不會有正規藥物的效果,這簡直是欺騙消費者。同時也是壹種不遵守職業道德的行為。2.個人醫保卡需要遵循“壹卡壹人”的原則,才能借給家人使用,因為這樣可以有效保障參保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畢竟,人們每年都要在醫療保險上花很多錢。萬壹被盜,損失不重。持卡人與被保險人不壹致時,醫務人員可以拒絕為其服務。但是現在這個政策有了壹定程度的改變。人的醫保卡可以借給別人,但只能借給自己的家人,而且只允許使用部分資金。無論如何,這樣的政策比以前更人道了。3.禁止重復報銷現在人參加工作後,員工社保由企業統壹繳納,包括城鎮醫保。在交這個保險之前,我相信很多人都是交了合作醫療的。當人們需要支付醫療費用時,城鎮醫療保險可以幫助減少壹部分費用,當然,人們自己需要承擔其余部分。但是有壹種情況,雖然報銷了壹部分費用,但是交了農村合作醫療的家屬還在想辦法再幫他們報銷。其實這種行為壹看就是違法的,算是保險欺詐,所以這樣的情況是不允許的。如果出現這樣的現象,國家會追究責任。除了以上重要的三點,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都是被限制的。他們必須保留患者的相關信息和醫療資料,不得過度誘導患者就醫,不得讓患者重復購買藥物,不得在不必要的情況下讓患者住院。所有這些行為都將被定義為保險欺詐,涉案人員將不得不支付大量罰款。根據這項新規定,保險欺詐將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