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產品以境內固定收益類產品為核心,以境內權益類產品、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境外權益類產品等為衛星,采取護本策略,力求努力控制下行風險和組合波動性,通過在不同市場周期對於不同大類資產和投資風格組合產品之間的組合配置,實現產品資產在中長期內的保值增值。具體如下:境內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債券類產品、準債券類產品等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比例為產品資產凈值的50%-100%;境內公募基金、券商集合計劃、陽光私募、專戶產品等非固定收益類資產和QDII類組合產品投資比例為產品資產凈值的0-30%。
本產品不直接投資於股票二級市場,也不直接投資於新股。本產品進行正回購交易的未到期余額不超過產品資產凈值的40%。
1.貨幣市場工具:包括債券回購、拆借、貨幣市場基金等。本產品可通過債券正回購融入資金進行流動性管理。
2.債券類產品:包括境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等品種、以及中國銀監會允許理財產品投資的其他債券市場金融工具。本產品投資境內債券的公開市場債項評級不得低於AA。
3.準債券類產品:指通過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投資於具有固定收益回報特征的債權。
4.衍生產品:包括利率互換等利率衍生品和信用違約互換等信用衍生品。本產品投資衍生產品的目的僅限於套期保值目的,其中信用違約互換僅可作為信用保護買入方。
5.QDII類組合產品:包括國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QDII類公募基金或專戶產品,海外著名資產管理機構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專戶產品等。投資範圍包括政府債券、通脹掛鉤債券、公司債券、股票、黃金ETF、石油ETF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