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平安福的特點有重疾的保障額度高,確診就支付中基金;有自駕意外賠償;意外保險賠償等特點,具體為:
1、重疾保障額度高,確診即付重疾金。重大疾病不僅產生高昂的醫療費用,還會因治療期長造成事業中斷,影響經濟來源。平安福計劃,確診重疾即付100%基本保額,為您輕松解決合同約定重大疾病的重疾金,補償收入損失。
2、自駕車意外保障加倍,保障期限更長久。平安福計劃針對中產人士自駕出行的特點,量身定制了保險責任,提供駕駛或乘坐非營運私家車、乘坐公***交通工具期間發生意外傷害的保額雙倍賠付,保障涵蓋全方位。更人性化的是將意外保險責任延至70歲,讓客戶更長久的享受保障。
3、拓展意外傷殘保障範圍至281項,關愛更周全。平安福計劃合針對專屬客戶,首次將意外傷殘評定標準由原有34項拓展至281項,多級別多方位的保障讓關愛更周全。
4、穩定保障伴終身,確定利益抗風險。平安福計劃為您提供相伴終身的主險和重疾保障,並以確定的保險利益抗擊不確定的風險,恒久穩定、呵護今生。
5、豁免保障顯關懷安心無憂享未來。平安福計劃還為投保人提供保費豁免責任:當投保人身故或在等待期後發生合同約定的殘疾、重疾,可以免交豁免險保險期間剩余的各期保費,確保合同有效,愛與責長久然延續。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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