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交納社會醫療保險,而職工個人則按照自己的工資收入繳納壹定比例。具體來說,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通常為工資總額的6%至7%,而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另加固定數額3元。以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單位在其工資中按月代扣代繳。此外,還有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上月繳費工資總額的1.2%繳納,個人不需繳費。因此,每個月職工醫保的具體繳費金額會根據上述比例和職工的工資基數來確定,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不同的具體規定。
職工醫保繳費比例的確定標準:
1. 職工醫保繳費比例通常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承擔;
2. 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壹般為7.5%,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2%;
3. 個人繳費基數通常以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準;
4. 若職工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則按300%的標準繳費;
5. 若職工月工資總額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則按60%的標準繳費;
6. 用人單位繳費基數以上壹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基準;
7. 有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比例可以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調整;
8. 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個人全額繳納,按10%的比例繳納。
綜上所述,職工醫保的繳費金額需要根據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比例來計算。用人單位通常按照工資總額的6%至7%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而職工個人則按照工資收入的2%加固定數額3元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