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房提取
購房提取是公積金提取的壹種常見方式。在寧波市,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等,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取額度通常不超過購房款總額,具體數額還需根據公積金政策和個人繳存情況確定。
二、還貸提取
對於已經通過公積金貸款購房的申請人,可以按照還款計劃,逐年或逐月提取公積金用於還貸。還貸提取有助於減輕申請人的還款壓力,提高生活質量。
三、租房提取
在寧波市,符合條件的租房者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通常包括連續繳存公積金滿壹定期限、家庭收入符合規定等。提取額度根據租房面積、租金水平等因素確定。
四、離職提取
離職提取公積金是指在特定情況下,申請人因離職而申請提取公積金。通常情況下,離職提取需要滿足壹定條件,如離職滿壹定年限、未再就業等。離職提取的額度根據個人繳存情況和公積金政策規定而定。
五、退休提取
退休提取是公積金提取的壹種重要方式。申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退休提取通常沒有額度限制,申請人可以壹次性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六、大病醫療提取
在面臨大病醫療支出的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以緩解經濟壓力。大病醫療提取的具體條件和額度根據寧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政策規定和申請人的實際情況確定。
綜上所述:
寧波市公積金提取條件包括購房提取、還貸提取、租房提取、離職提取、退休提取和大病醫療提取等多種情況。申請人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公積金政策規定,選擇合適的提取方式,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申請。在申請過程中,申請人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確保申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