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轉入是指因在某地工作而轉移社保時,只轉移公司繳納的部分,公司繳納的部分不隨社保轉移。單位繳費後,不是不能享受,而是退休開始領取社保時,從領取社保的地方的統籌部分中分出。
中國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方面:
1,被保險人按照其工資收入的壹定比例繳納的保險費(如果工資收入不能按照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2.參保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繳納的保險費;
3、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4.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捐贈的銀行利息或投資回報等。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繳納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獲得固定收入或損失賠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其目標是保證物質和勞動的再生產和社會穩定。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辦理附條件支付的單位減少在職職工,應在職工停止支付工資當月、申報支付工資前進行。其中,企業、單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申報後辦理人員裁減手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申報後辦理人員裁減手續。
當繳費單位最後壹名在職參保人員減少時,根據計算機系統提示,窗口業務員通知繳費單位辦理暫停繳費或註銷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六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投資運營和監督檢查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對本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依法行使監督權。
第七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隱瞞。
第七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當提出整改意見,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建議。社會保險基金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