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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投資的民間投資狀況

(1)國有經濟改革和戰略調整的推進,拓展了民間投資的增長空間。

從1998到2001,股份制經濟投資增速分別高達40.4%、27.3%、63.9%和39.4%,是所有民間投資中增速最快的。股份制經濟投資在“其他經濟體”快速增長的投資中占主要份額(從1997年的30.4%上升到2001年的63.6%),整個民間投資的加速增長實際上是由股份制經濟投資推動的。目前民間投資已遍布十六大各行業,個人經濟投資主要分布在農業和住宅。集體、私營、合資和股份制經濟投資主要分布在批發和零售貿易、餐飲、制造業和建築業。從1993到1997,十六大以來民間投資投資額及其占本行業總投資額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長,其中增長最快的行業是建築業、批發和零售貿易及餐飲業、農林牧漁業,其比重分別增長了15.69、12.55和18。在壹般競爭性領域,私人投資者,尤其是股份制經濟,已經顯示出強大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優勢。近年來,壹些由國有經濟壟斷的基礎設施領域逐步向民間投資開放,放寬了對民間投資進入的限制。私人投資者在這些領域日益顯示出增長潛力和競爭活力。

(2)法制環境的改善激發了非公有制經濟投資的熱情。

黨的十五大召開後,憲法正式確定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很多假集體企業摘掉了“紅帽子”,恢復了民營企業的本來面目。根據有關部門對2000多家民營企業的隨機調查,70%的民營企業準備與其他所有制企業進行合資或股份制改革,並願意參與國有企業改革。65438-0999生效的《個人獨資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不再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從業人數和註冊資本設置最低限制。有關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制定,為這類投資者的快速發展提供了壹定的法律保障。

(3)西部大開發對各地區民間投資的活躍具有催化作用。

西部地區改革開放步伐加快,投資環境逐步改善,為包括民間投資者在內的當地各類企業的發展壯大創造了良好的制度條件。同時,也吸引了更多的東中部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到西部地區投資,促進了生產要素的流動和區際貿易的擴大。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2000年6月5438+065438+10月的調查顯示,東中部地區已有超過壹半的企業參與或打算參與西部大開發,加速生產要素流入西部地區的途徑正在逐步拓寬。這不僅給西部民間投資者帶來了專業化人才、資本、技術、管理經驗、信息等當地稀缺的生產要素,也帶來了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東中部地區的各類企業也找到了新的投資機會,拓展了配置資源的市場空間。

(四)包括國債投資在內的預算資金為激活民間投資創造了條件。

壹方面,近年來的巨額國債投資正在改善許多領域的基礎設施,並間接刺激私人投資。另壹方面,預算資金對私人投資者的支持也有所增加。從1997到2000年,預算內資金占全社會投資的比重由2.8%提高到6.4%,用於民間投資的比重由12.1%提高到18.5%。當然,同期社會投資的各種資金來源中,用於民間投資的主要是利用外資、自籌投資和其他投資,但預算內資金對民間投資項目的直接支持也不容忽視。(1)國內民間投資增速高於國有經濟投資、外商投資、港澳臺投資、全社會投資,其中以股份制經濟投資增速最快。

我國自65438年至0998年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以來,在投資領域不斷發行國債,拉動了整個投資需求的增長,取得了顯著成效。2001,全社會投資增長13%,高於前兩年。與此同時,人們壹直擔心私人投資會被擠出或其增長會被削弱,因為政府的公共投資意圖體現在國債投資上,而主要受益者是國有經濟。事實上,除1998外,國有經濟投資增速明顯高於民間投資和全社會投資增速。分別從1999到2001,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其他經濟的投資增速基本快於國有經濟,“其他經濟”的投資增速連續兩年高達28%。在各種經濟成分中,股份制經濟投資增長最快,從1997年到2001年,從1387.21億元到566349億元,五年平均增長32.5%。同期外商和港澳臺投資從2893.08億元增加到2998.69億元,平均增幅僅為0.7%。

國內民間投資的平均增速不僅高於國有經濟,也高於全社會。從1998到2001,國有經濟投資增速從17.4%逐年下降到3.8%、3.5%和6.7%,而國內全部民間投資平均增速分別達到20.4%、11.8%和22.5%。

(2)國內民間投資比重接近國有投資比重,股份制投資比重顯著提高,外商投資和港澳臺投資比重逐年下降,全社會對政府直接投資的依賴程度在降低。

近年來,國內民間投資占全社會投資的比重不斷上升,而國有投資、外商投資和港澳臺投資的比重逐年下降。從1997到2001,國有投資、國內民間投資、外商投資和港澳臺投資的比重分別從52.5%、35.9%和11.6%提高到47.3%、44.6%和8.1%。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有經濟在總投資中的比重持續大幅度下降,2006年5438+0,與1994相比,這壹比重下降了9.1個百分點。同期,集體經濟投資比重略有下降,下降了2個百分點;外商和港澳臺投資比重下降3.1個百分點;但個體經濟投資,尤其是股份制經濟投資的比重明顯上升,分別上升了3個和11.4個百分點。由於國家註入了大量的國債投資,雖然國有經濟占全社會投資的比重在1998和1999略有上升,但總體上仍呈下降趨勢。從1998到2001,國有經濟投資比重從54.1%下降到47.3。同期,在國內民間投資比重的變化中,集體經濟投資比重略有下降,從14.8%下降到14.2%;個體經濟投資比重由13.2%提高到14.6%;其他經濟體占比從18%上升到23.9%,其中股份制經濟投資占比從6.9%快速上升到15.2%。這說明,在國債投資向國有經濟集中的同時,國內民間投資日趨活躍,尤其是股份制經濟,投資活力最強,比重增幅最大。

對比近年來政府直接投資和全社會投資的情況,也可以看出投資的自主增長能力在逐漸增強。從1999到2001,國債投資(包括國債資金和全部配套資金完成的投資)占全社會投資的比重逐步下降,依次為8.1%、8.8%和6.5%;預算內投資資金增速也逐漸下降,分別為54.7%、13.9%、13.2%。而社會投資的增速卻逐漸上升,依次為5.1%、10.3%、13%。這表明,由於國內民間投資的勢頭越來越大,全社會投資增長對政府直接投資的依賴程度在降低。

(3)國內民間投資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有所提高,接近國有經濟投資的貢獻率。

近年來,全非國有經濟投資增速逐步加快,在全社會投資中的比重不斷上升,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也逐步提高。從65438到0998,全社會投資增長13.9%,其中國有經濟的貢獻率高達7.52個百分點,而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其他經濟的貢獻率分別只有2.05、1.83和2.49個百分點。2001年,全社會投資增長13%,其中國有經濟貢獻率下降到6.17個百分點,集體經濟貢獻率下降到1.85個百分點,個體經濟和其他經濟貢獻率分別提高到1.9和3.12個百分點。在其他經濟體中,股份制經濟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提高最為明顯,從1998年的0.96個百分點提高到2001.98個百分點;同期,外商投資、港澳臺投資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由65438±0.46個百分點下降到65438±0.05個百分點;合資經濟及其他投資貢獻率基本保持在0.08個百分點。個體經濟投資的貢獻率壹直略大於集體經濟。按2001各經濟類型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國有經濟、股份制經濟、個體經濟、集體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合資經濟。國內民間投資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總貢獻率從1998年的4.92個百分點提高到2001年的5.81個百分點,逼近2001年國有經濟投資6.17個百分點的貢獻率。這也與國有投資、外資和港澳臺投資貢獻率分別下降的趨勢形成鮮明對比。

(4)東部民間投資成為本地區社會投資的主力軍,中西部民間投資增速快於部分東部地區。東、中、西部三大地區民間投資大幅增長,在本地區總投資中的比重不斷上升。

從1993到1997,東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23%,民間投資占本地區全社會投資的比重從46%提高到53.6%,提高了7.6個百分點。中部地區民間投資年均增速為32%,比重由31.7%提高到44.6%,提高了12.9個百分點。西部地區民間投資年均增長27%,比重從23.5%上升到32.4%,提高了8.9個百分點。這壹時期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投資的增長速度相當高,所以東中西部民間投資的增長勢頭也很猛,中西部民間投資的增長速度和比重明顯高於東部。

1997 ~ 2000年,東部地區民間投資年均增長10%,占本地區總投資的比重由53.6%提高到56%,提高了2.4個百分點;2000年,東部地區有5個省份的比重超過了56%的全省平均水平,分別是福建(63.4%)、浙江(62.7%)、廣東(59.9%)、海南(58.2%)和天津(58.2%)。中部地區民間投資年均增速為11%,比重由44.6%提高到45.9%,提高了1.3個百分點。西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速為19%,比重由32.4%提高到37.5%,提高了5.1個百分點。在此期間,由於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和國內經濟形勢的變化,三大地區民間投資的增長和比重均有所放緩。但在深化改革和擴大內需政策的刺激下,不同地區民間投資仍保持較高增長勢頭,尤其是西部地區,明顯高於東部和中部地區。同時,在東部壹些非國有經濟相對發達的省份,民間投資的主體地位進壹步增強,對該地區的所有投資起到了主要的拉動作用。壹是進壹步放寬對非國有經濟特別是個體私營經濟的投資限制,降低準入門檻。根據“十五”計劃和《國家計委關於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幹意見》,要切實清理現有的投資準入政策。在明確劃分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政策時,要體現國民待遇和公平競爭原則,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門壟斷和地區封鎖。允許外資和國有經濟進入的,其他任何經濟類型的企業都應允許進入(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不應人為限制持股比例。國家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收購、兼並、控股、轉讓經營權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經濟改革和戰略調整。壹般情況下,國有資本不得在改制企業中持股。

第二,加快投資體制改革,拓寬民間投資渠道。改革前置審批方式,簡化審批程序和手續,加強對民間投資的產業引導。根據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傳統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特點,采取公開招標、特許經營、知識產權入股、產業投資基金等符合市場經濟慣例的多元化項目組織形式和投融資形式,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這些領域。無論采取何種進入方式,都要保證各類投資主體之間的契約自由和公開平等競爭,形成利益和風險相對應的投資風險責任機制。

第三,加大財稅政策對民間投資的引導和支持。預算內資金(包括發行必要的國債)要繼續支持民間投資,以參股或有償方式投資以民間資本為主的項目;對於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應通過收費補償機制或財政補貼吸引民間投資;技改貼息要對非國有企業壹視同仁。清理不公平稅負,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對國家鼓勵類行業的民間投資項目,在稅收減免、成本分攤等方面實行與國有投資和外商投資同等的優惠待遇。個體和私營企業應避免雙重所得稅。對初創期中小企業給予必要的減免稅支持。同時,嚴控“三亂”,解除民營企業不合理負擔。

第四,大力發展滿足民間投資需求的多層次金融體系。加快金融業對外開放步伐,積極發展非國有地方性銀行和中小金融機構。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普遍設立專項貸款擔保基金。可以考慮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為其提供政府優惠貸款和貼息貸款。國有商業銀行應充分發揮內部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職能,建立相應的風險防範體系;鼓勵中小金融機構通過適當下放貸款權限、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擴大利率浮動區間等方式擴大融資活動。在直接融資方面,要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高科技企業發行債券和股票上市流通,適時建立股票二板市場,暢通民間資本的進出渠道。

第五,建立投資服務體系,幫助民間投資者提高管理和決策水平。地方政府要把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實施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考慮成立相應的投資服務機構(特別要鼓勵自律性行業組織發揮投資服務功能),向民間投資者發布行業投資信息,提供政策法規咨詢和技術服務。同時,在規範整頓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中介服務機構的功能,為民間投資者提供法律、會計、市場信息、企業診斷、投資咨詢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