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總額65,438+04%的部分,允許扣除,超過部分不得在以後年度扣除或結轉。
職工福利費的定義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為增進職工的物質利益,幫助職工及其家屬解決壹些特殊困難,興辦集體福利事業而支付的費用。包括撥付的工會經費、按標準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獨生子女保健費、公費醫療費、未參加公費醫療單位的職工醫療費、工傷住院治療費、住院療養期間的夥食補助費、患病兩個月以上的職工工資、職工探親的差旅費、原單位支付的遣散費、退休職工及其陪護家屬的差旅費、職工死亡的火化及費用、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長期供養人員補助費、按?預算合同余額?集體福利支出。
職工福利費支出範圍
1,員工醫療費
2、職工生活困難補貼
指實際支付給生活困難職工的定期補貼和臨時補貼。包括因工或非因工傷殘的生活補助。
3、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補貼
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店、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的支出與收入的差額補貼,沒有托兒所的托兒費補貼和支付給職工的修理費補貼。
5.其他福利
主要指通勤補貼、計劃生育補貼、住院餐費等福利支出。
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支出
1,退休工人費用
2、對被辭退員工的補償
3、員工勞動保護費
4.員工在病假、產假和探親假期間領取補貼。
5、員工的學習費
6.員工夥食補貼(包括企業員工午餐補貼和出差期間夥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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