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付標準-10000元:醫保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支付15%;
2.10000元-90000元:88%來自統籌基金,12%來自個人;
3.大病醫保報銷9-20萬元:大額醫療救助90%,個人10%。
濟南市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1.起付標準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統籌基金負擔85%,個人負擔15%;
2.10000元到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負擔88%,個人負擔12%。
職工醫療保險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組成。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濟南醫保報銷條件:
1,持卡住院,入院登記社保卡,出院結算時直接辦理報銷手續。
2.無卡住院的參保人員,在無卡期間需要住院的,需攜帶單位介紹信和入院證明復印件到市社保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處開具無卡證明,方可辦理住院手續。出院時暫不結算,之後持卡到所住醫院辦理費用結算手續。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壹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另壹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比例壹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戶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賬戶繳費範圍和職工年齡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