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1的風險最小,屬於保守型,理財產品保障本金很低,且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很小。
pr3屬於平衡型,理財產品保本保息,產品風險會影響到本金和收益。
pr2的風險也不是很高,屬於穩健型,理財產品並不保本,但本金和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較小,或者在保本的情況下收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的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
pr5風險高收益高,屬於進取型。
pr4風險較高,屬於成長型,理財產品不保本,產品結構存在壹定復雜性。
擴展資料: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壹類產品。
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托型、掛鉤型及QDII型。
債券型;投資於貨幣市場中,投資的產品壹般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因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個人無法直接投資,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信托型:投資於有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托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托的產品。
掛鉤型:產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如與匯率掛鉤、與利率掛鉤、與國際黃金價格掛鉤、與國際原油價格掛鉤、與道·瓊斯指數及與港股掛鉤等。
儲蓄或者說存款,是深受普通居民家庭歡迎的投資行為,也是人們最常使用的壹種投資方式。儲蓄與其它投資方式比較,具有安全可靠(受憲法保護)、手續方便(儲蓄業務的網點遍布全國)、形式靈活、還具有繼承性。儲蓄是銀行通過信用形式,動員和吸收居民的節余貨幣資金的壹種業務。
銀行吸收儲蓄存款以後,再把這些錢以各種方式投入到社會生產過程,並取得利潤。作為使用儲蓄資金的代價,銀行必須付給儲戶利息。因而,對儲戶來說,參與儲蓄不僅支援了國家建設,也使自己節余的貨幣資金得以增值或保值,成為壹種家庭投資行為。
理財產品壹般通過商業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購買。
傳統渠道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
新興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財機構、綜合理財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