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上海社保住院報銷比例

上海社保住院報銷比例

上海住院社保報銷比例規定如下:

1、起付標準之下的部分,是由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進行支付的,不足的部分由參保人自負;

2、起付標準之上,最高支付限額之下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5%,剩下的部分再由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進行支付,如果仍然還有不足以支付的部分,那麽由參保人自負;

3、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參保人員個人自負20%。

註意:上海住院社保報銷起付標準是1500元,最高支付限額是55萬元。

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對上海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每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具體為:壹級醫療機構5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元,三級醫療機構300元。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60周歲及以上人員、以及重殘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壹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90%;二級醫療機構支付80%;三級醫療機構支付70%。

60周歲以下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壹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80%;二級醫療機構支付75%;三級醫療機構支付6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