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錢投入到基金市場,那麽肯定是為了獲得盈利的,另壹方面也是為了避免更多的虧損。那麽我們在選擇賣出的時候,就應該要以這兩個核心為原則,如果我們購買的基金,已經上漲達到了我們投資的壹個預期,那麽我們就可以將我們的基金賣出進行落袋為安,這也是大多數投資者選擇的壹種方式。
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將10萬元買入了壹個消費類的基金,那麽持有壹年的時間,這個基金漲幅已經達到了50%,那麽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將基金賣出,等到基金下跌的時候,我們再進行買入。壹般來說壹個基金壹年漲幅達到了50%,已經算是相當不錯的業績了,大多數的基金它每年的漲幅大概是在30%左右,所以達到了50%就應該要進行落袋為安。
當基金持續虧損的時候,我們就應該要進行賣出,比如基金虧損額度超過了預期的30%,那麽就是這個基金經理人在風險管控的情況下做的不到位,引發了下跌的風險,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要及時的止損。我們投資這個基金的時候,有的板塊可能會受到某些方面的影響,會導致持續下跌,或者說導致大範圍的下跌,那麽我們就應該要做出壹個避險的操作。比如說像這個用電荒,限電限產的政策壹出來的時候,我們就應該要及時的將壹些能源類的基金抽出來,畢竟對於那些高耗能的企業,肯定會有所影響,所以及時的抽出來可以進行避險。
或者說某些地區引發了這個自然災害,剛好這個上市公司又在這個地區那麽也受到了自然災害的影響,我們就應該要及時的將資金抽出來進行避險,基金的買入和賣出,壹方面是為了盈利落袋為安,另壹方面是為了避免持續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