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提供清算和融資的渠道而言,保單質押貸款不同於商業貸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保單持有人沒有償還保單質押貸款的法律義務,因此保單持有人與保險公司的關系不是壹般的借貸關系;同時,保險人只需根據保單的現金價值審批貸款,無需對申請貸款的投保人進行資信審查;對於商業貸款,銀行有嚴格的審查。因此,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保單質押貸款業務可以視為壹項管理成本較低的附加服務。目前,中國的個人金融消費市場正在以超高速增長,個人金融機構和公司正在創新,以尋求更大的市場份額和收入。同時,隨著理財意識的增強,人們對保險及其衍生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發展保險貸款業務可以使保險公司提供更具競爭力的金融服務,擴大市場份額,增強資本實力和競爭力。
合同保全的重要內容是降低退保率
實踐中,退保是被保險人的壹項重要法定權利,也是實現保單的重要手段。然而,新政策的展示成本很高。如果前幾年大量保單失效,保險公司的初始投資成本很難攤銷,產生很大的盈余壓力。如果在下壹個保單年度到期。雖然保險公司可能已經收回了初始投資成本,但在產品定價時可能無法實現預定的利潤目標,從而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資本積累速度。對於潛在的保單持有人來說,由於保單的流動性較弱,當出現資金短缺或其他更好的投資機會時,他們會用退保來籌集資金,放棄使用保險進行保障和投資。因此,壽險公司專門開展了壹系列服務,即合同保全,以保持有效壽險合同的連續性和有效性。其中,政策性貸款是實現這壹目標的重要手段之壹。通過增強長期壽險保單的流動性,大大降低投保人“退保變現”的動力,從而通過這種附加服務培養穩定的客戶群。
2保單質押貸款的三個特點
保單本身必須有現金價值。人身保險合同分為兩類:壹類是醫療費用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屬於損失賠償合同,和財產保險合同壹樣,不能作為抵押物;另壹類是具有儲蓄功能的養老保險、投資分紅保險、年金保險等人身保險合同。只要投保人繳納壹年以上的保費,壽險保單就有壹定的現金價值,投保人可以隨時要求保險公司返還部分現金價值,實現債權。這樣的保單可以作為抵押品。
有期限和貸款額度的限制。目前我國保單質押貸款期限較短,壹般不超過6個月,最高貸款余額不超過保單現金價值的壹定比例。這個比例和保險公司不壹樣,壹般在70%-80%之間;銀行更寬松,壹般達到90%。貸款到期後必須及時歸還。壹旦貸款本息超過保單的現金價值,保單將永久失效。
政策性貸款需要利息。在我國,目前保單貸款利率相對固定,按照保監會規定的預定利率和同期較高的銀行貸款利率加20%計算利率,結果高於計算保單現金價值的利率[1]。
3 .保單質押貸款作為投資渠道的利弊分析
保險公司利用保單貸款業務投資渠道優勢顯著。
目前,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中,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是保險公司唯壹允許的貸款發放業務,具有較強的安全性、流動性和較高的收益性。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違約風險小。由於保單質押貸款業務以保單的現金價值作為抵押,貸款金額不超過保單的現金價值。因投保人退保或被保險人死亡而未支付的貸款余額,必須從退保金或給付金中扣除,或當現金價值不足以支付未支付的保費及利息、貸款及利息時,保險合同效力自動終止。所以理論上,保單貸款的風險很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2)收益比較高。與保險公司其他投資相比,按照監管部門現行規定,保單貸款業務的貸款利率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和國債收益率;
(3)現金流相對穩定。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大量的風險來自於資產和負債未來現金流的金額和時間的不確定性。保單質押貸款業務對期限、金額、還款方式等條款有明確約定,可預見性強,有利於保險公司的投資規劃和資產負債項目管理。
還有利率風險和機會成本,越多越好。
保單質押貸款可能會影響保險公司的投資計劃和現金流,尤其是在利率波動的情況下,貸款人可以通過增加貸款或盡快還貸來獲得更多利益,但保險公司只能被迫接受,即保單質押貸款權本質上是保險公司提供給投保人或投保人的壹種選擇。因此,利率水平的確定是保險公司在制定保單質押貸款條款時面臨的壹個核心問題。通常保單質押貸款的利率高於計算現金價值的利率。在貸款利率固定的情況下,市場利率的波動在壹定程度上刺激了保單持有人的貸款動機,相應地造成保單貸款鎖定保險公司投資資金的不利影響,這意味著保險公司可運用於其他投資渠道的資金減少,甚至放棄高收益、高質量的投資項目,相應經營的穩定性和盈利性受到影響。此外,辦理保單貸款還需要壹定的行政費用,增加了運營成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