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維修基金使用的條件;必須秉承著,專款專用。要知道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所以只能用於專項小區內公***部位的維修。對於公***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以及更新,或者改造等專項用途,不能夠挪用,也不能夠幹其他的項目。
2、住建部門在頒布維修基金使用法時也明確指出,公***維修基金用的地方必須是物業保修以及公***部位的大修中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壹條的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有。經業主***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等***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