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稱為職工醫療保險。它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保險的重要項目之壹。
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征。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同繳納,醫療保險費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醫療保險就是當人們生病或受到傷害後,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壹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壹種社會保障制度。
我國的醫療保險實施四十多年來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國和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制度已難以解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問題。
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部署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什麽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同參加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它是按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大家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它具有廣泛性、***濟性、強制性的特點。
醫保後對退休職工有哪些照顧?
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
社會醫療保險要體現互助***濟,退休職工年老體弱,壹般患病較多,是需要社會照顧的脆弱人群。切實解決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問題,正是這次醫療保險改革所要解決的壹個工作重點。因此,國務院在《決定》當中針對退休人員專門規定了壹些照顧性政策:
首先,明確了退休人員不繳納醫療保險費,這是壹項基本政策,各地區、各部門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其次,考慮到退休人員在以前的工作期間,已經為社會做出了貢獻,退休後收入低,特別是現在已經退休的職工,沒有足夠的用於醫療支付的積累,醫療負擔較重。因此,《決定》除了規定退休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外,還規定了用人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要考慮年齡因素。年齡越大,單位繳費部分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員的個人帳戶劃入比例高於在職職工。
除此之外,《決定》還進壹步明確對退休人員在統籌基金支付時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要給予適當照顧。規定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既是社會醫療保險的性質決定的,同時也是為了均衡企業負擔,為企業提供公平竟爭的機會。我想,在了解了上述情況以後,妳們對醫療保險制度的互助***濟作用認識就會更加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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