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經濟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泡沫的形成階段、膨脹階段和崩潰階段。
“泡沫”壹詞可以追溯到1720年發生在英國的“南海泡沫公司事件”。當時,南海公司在英國政府的授權下壟斷了與西班牙的貿易權,吹噓其利潤的快速增長,引發了南海股份前所未有的熱潮。沒有實體經濟的支撐,其股價在壹段時間後迅速下跌,像泡沫壹樣迅速膨脹、破裂。其他早期的泡沫現象包括荷蘭的“郁金香事件”和法國的“約翰勞事件”。在現代經濟條件下,各種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的出現,以及金融市場的自由化和國際化,使得泡沫經濟的發生更加頻繁,蔓延更加廣泛,造成的危害更加嚴重,應對的對策更加復雜。泡沫經濟的根源在於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背離,即虛擬資本超過實體資本所產生的虛擬價值。
虛擬資本以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債券、房地產抵押)的形式存在,能給持有人帶來壹定的收入流;
實際資本是生產要素和商品形式的物質資本。
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的運動不會出現泡沫,因為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的運動是以實物形態流動為基礎的,相應的貨幣形態流動是相反的,流動是基本相等的。因此,人們認為泡沫經濟起源於虛擬資本的運動,這也是泡沫經濟總是起源於金融領域的根源。此外,作為不動產,其特殊的價格構成使得土地資產成為壹種具有虛擬資本屬性的資產。同時,金融業和房地產業的相互滲透和融合,使得每壹次經濟泡沫都不可避免地伴隨著房地產泡沫。
泡沫經濟主要是指虛擬資本的過度增長。所謂虛擬資本,是指以有價證券形式存在並能給持有人帶來壹定收益的資本,如企業股票或國家發行的債券等。虛擬資本有相當大的經濟泡沫。虛擬資本的過度增長和關聯交易不斷膨脹,離實際資本越來越遠,形成泡沫經濟。
泡沫經濟在於金融投機。在正常情況下,資金的運動應該反映實物資本和工業部門的運動。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機就必然存在。但是,如果金融投機過度膨脹,脫離了實物資本和工業部門的增長,就會造成社會經濟的虛假繁榮,形成泡沫經濟。
[編輯本段]泡沫經濟與經濟泡沫的關系
泡沫經濟和經濟泡沫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經濟泡沫是市場中常見的經濟現象。所謂經濟泡沫,是指經濟增長過程中的壹些非實體經濟因素,如金融證券、債券、土地價格、金融投機等。只要控制在壹個適度的範圍內,對活躍市場經濟是有利的。只有經濟泡沫過多,過度膨脹,嚴重脫離實物資本和產業發展的需要,才會演變成虛假繁榮的泡沫經濟。可見,泡沫經濟是壹個貶義詞,而經濟泡沫是壹個中性範疇。所以,不能簡單地把經濟泡沫等同於泡沫經濟。我們既要承認經濟泡沫存在的客觀必然性,又要防止經濟泡沫過度膨脹,演變成泡沫經濟。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經濟泡沫之所以會長期存在,有其客觀原因,主要是由其作用的雙重性決定的。壹方面,經濟泡沫的存在有利於資本集中,促進競爭,活躍市場,繁榮經濟。另壹方面,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經濟泡沫中的虛假因素和投機因素中有消極的成分。
[編輯本段]泡沫經濟形成的兩個重要原因
壹是宏觀環境寬松,有炒作的資金來源。
泡沫經濟發生在國家放松貨幣政策,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的階段,社會經濟表面上繁榮,為泡沫經濟提供了資金來源。商品經濟具有周期性增長的特征。每壹輪經濟蕭條過後,政府往往會降低利息,放松貨幣政策,刺激投資和消費需求,以啟動經濟增長。壹些手裏有資金的企業和個人,首先想到的是把這些資金投入到有保值增值潛力的資源上,這是泡沫經濟成長的社會基礎。
從1955-1985,日本完成了經濟騰飛,進入發達國家行列,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手裏有錢的日本企業和居民都相信“土地神話”。日本是壹個多山少平原的島國。土地在日本已經成為稀缺資源。隨著經濟的發展,工業和城市面積在增加。同時,由於基礎設施建設等土地投入的增加,土地價格尤其是城市房地產價格呈上升趨勢。而日本人卻把這種趨勢絕對化,認為地價只會漲,不會跌,甚至把房產投資當成資產保值增值的壹種方式。他們開始制造土地泡沫。從上世紀80年代後半期開始,日本地價飆升,投機者可以從銀行獲得更多貸款作為抵押,然後尋求新的投機機會。於是,越來越多的資金追逐有限的土地,導致房地產價格進壹步上漲。日本銀行業是“土地神話”的忠實信徒。20世紀80年代後半期,由於金融自由化和利率市場化的發展,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加劇,銀行的融資成本趨於上升。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將房地產視為尋求高回報率的途徑,對房地產行業的融資大大增加。如果以65438+3月0985為基期,到3月1991,銀行業貸款量增長了60.6%,而同期房地產貸款增量高達150.6%。銀行對房地產業貸款余額從1985 3月17.1萬億日元增加到1991 3月42.8萬億日元,同期房地產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從7.2%增加到11.3%。90年代,“土地神話”隨著泡沫經濟壹起破滅,以土地為基礎的貸款項目成為難以消化的壞賬。
第二,社會對泡沫經濟的形成和發展缺乏約束機制。
從歷次泡沫經濟的發展過程來看,到目前為止,社會對泡沫經濟的形成和發展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抑制泡沫經濟形成和發展的關鍵是監管和控制各種促進經濟泡沫增長的投機活動,但迄今為止,社會仍然缺乏這樣的監管手段。這種投機發生在投機雙方之間,是二對二的交易,任何中介都無法監控。作為投機過程中最關鍵的壹步——貨款,卻沒有監控機制。雖然貨款壹般通過銀行進行,但銀行只是支付中介,按照客戶的指令進行支付,對支付的內容無法約束。此外,銀行的分散化不能起到監督投機活動的作用。政府是對外的,不可能介入企業之間的交易活動。而且政府往往容易被投機性交換形成的經濟繁榮假象所迷惑,直到問題積累到相當程度才意識到背後隱藏的投機活動。
日本發生土地泡沫後,從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開始,日本各地掀起城市土地再開發熱潮,地價飆升。東京、大阪、名古屋等六大城市經濟圈商業用地價格指數比1980上漲了53.6%,1980甚至超過了1980。在此期間,日本平均地價也上漲了1倍以上。日本約壹半的人擁有土地,約20%的人有權繼承土地。所以隨著地價的上漲,大部分日本人都覺得自己的房產這幾年漲了1-2倍。這壹時期日本的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不到6%,而金融資產和房地產的價格卻脫離了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虛假上升,使經濟呈現出壹種虛假的繁榮。19911 10月22日,日本經濟計劃部門的官員也談到了日本經濟處於蓬勃發展狀態的事實。幾天後,經濟形勢急轉直下,企業破產數量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