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申請方式:
1.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手機app、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發起的“公積金提取申請”。
2.可以在手機APP或微信微信官方賬號中訪問“信息查詢”。
3.然後進入提取進度查詢界面,取消提取申請。(註:只有在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後才能取消)
取消選擇預約方式:
1.職工通過網上服務大廳(個人版)、手機APP、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發起的住房公積金“前臺提取預約”,
2.進入手機APP或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即可查詢信息。
3.進入“預訂信息查詢→預訂詳情”界面取消預訂。(註:只能取消預訂業務處理日期之前的預訂申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