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下屬機構編制為事業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整合而成,為縣級以上政府下屬部門,屬於行政單位,但其下屬機構則為事業編制。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國家賦予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活動經費行使職權的、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政府部門,是政府行政機關,是負責社會保障各項業務的管理與經辦機構。
社保局主要職責是:
1、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
2、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畢業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4、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
5、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