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未按時足額支付的,不論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是補償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的保險。職工因患病、受傷或生育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比如中國的免費醫療和勞保醫療。我國職工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保險責任事故需要處理,保險金按比例給付。
退休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的流程:
退休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男性不滿25周年、女性不滿20周年的,必須以退休時的繳費基數壹次性繳納上述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必須達到25年及以上,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足25年的,補足25年後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參保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必須達到25年(含)以上,實際繳費年限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辦理在職轉退休醫療保險手續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足的,可在辦理在職轉退休醫療保險手續時,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補足繳費比例10%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納入統籌基金,只計算繳費年限,不計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