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範圍及標準
對2021年春節期間(2月1日至2月28日)留在濰坊的非濰坊戶籍員工,鼓勵企業按照每人不低於1000元的標準發放壹次性節日補貼。縣財政根據非濰坊戶籍員工留濰坊過節人數和節日補貼發放情況,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采取“先入先出,後入後出”的方式,給予企業壹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資金來源
補貼所需資金由各市縣(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比例分擔。
: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當地縣/市(開發區)人社局公***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春節期間壹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申請表(含承諾書)、春節期間(2月1日至2月28日)非濰坊戶籍員工花名冊(含姓名、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電話、在濰坊時間、員工本人簽字)、考勤表。
2.接受審計。各縣市(開發區)人社局公***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受理企業申請後,將安排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基於公安戶籍系統、社保信息系統、銀行信息系統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發送短信或電話回訪等方式比對確認工作人員在濰坊停留的相關時間段,並進行備案。審計結果由審計人員在同級基金審計人員的監督下簽字確認。
3.宣傳。各縣市(開發區)人社局公***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核對確認後,在同級人社局官網公示擬補貼企業名單及資金額度,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4.市政評論。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各縣(開發區)人社局公***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補貼匯總表報送市人社局公***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由人社局匯總審核,經市人社局同意後報送市財政局。
5.資金分配。市財政局根據各縣市(開發區)補貼匯總情況,將市財政局分擔的部分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的分擔比例撥付給各縣市(開發區)財政局,並由各縣市(開發區)財政局根據企業申報的審核補貼情況,將資金撥付到各縣市(開發區)人社局公***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賬戶,由各縣市(開發區)人社局公***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
6.材料的歸檔。各縣市(開發區)人社局公***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壹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材料整理歸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