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紅是有壹定標準的:基金賺的錢可以彌補前期虧的錢,分紅後的基金凈值不低於面值,也就是說基金分紅的前提是基金賺了錢。
在合規的情況下,基金經理可以把賺的錢分壹部分給投資者;其實基金分紅就是人為的降低基金凈值,然後吸引大家來申請基金,這樣基金的規模就可以擴大,管理費也是壹筆不小的收入。
基金分紅是好事,但不是每個人都能拿到錢。這裏需要提到三個日期,即權利登記日、除息日和紅利發放日。
權益登記日是在預定的某壹天登記符合參與分紅條件的基金持有人。除息日是指在預定的某壹天從基金資產中扣除的分紅總額。
壹般來說,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基金當期分紅權,而權益登記日申購基金的人不享有分紅權,贖回基金的人可以享有分紅權。無需辦理其他手續,只需在分紅前壹天下午3點前確認分紅方式即可。
中國a股權益登記日為T+3日(T為公告日)。證券發行人應確保權益登記日與配股、增發、公開發行的權益登記日不重合,並確保自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請表之日起,公司股份數量或權益不因其他業務而發生變化。
壹般登記後的“交易日”股價會下跌,相當於分紅的金額。換句話說,該股票將在該日之後“除息”。買賣股票的日子自然是交易日。基金開放日是允許投資者認購和贖回同壹基金的日子。
股權登記日是指享有分紅權的基金份額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股權登記日持有的基金份額享有利潤分配權。
除息日是指基金份額享有的分紅權獲得豁免的日期,除息日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參與基金收益分配。
目前國內大部分開放式基金的登記日和除息日都是同壹天。在這種情況下,本基金的分紅公告會說明,權益登記日從本基金申請贖回或轉換的基金份額享有分紅權,而權益登記日從本基金申請申購或轉換的基金份額不享有分紅權。如果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通常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作為再投資價格確認再投資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