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高於規定的貸款最高限額
2.不高於規定的貸款最高比例。
3.不高於按照貸款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具體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35%×12個月×貸款期限;
4.不高於按照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按1萬計算(繳存時間系數詳見下表),公積金繳存賬戶必須為正常繳存賬戶。
按照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則,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按以下4項限額標準計算後取最小值:
1.不高於規定的貸款最高限額
購買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購買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漢市職工家庭現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規定的,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
2.不高於規定的貸款最高比例。
(1)購買首套住房且為壹手房(含商品房、集資房、經濟適用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總價的8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款最高比例不超過總價的70%。
購買二手房,所購房屋建成時間在10年(含10年)以內,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所購房屋建成時間在11-20年(含2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60%;所購房屋建成時間在21-30年(含3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
(2)購買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漢市職工家庭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規定的,貸款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40%。
3.不高於按照貸款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具體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35%×12個月×貸款期限;
4.不高於按照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按1萬計算(繳存時間系數詳見下表),公積金繳存賬戶必須為正常繳存賬戶。
公積金的作用:
1、購房;
2、治療重大疾病;
3、納入低保或特困範圍的提取使用;
4、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5、父母給兒女購房
按照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則,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按以下4項限額標準計算後取最小值:
1.不高於規定的貸款最高限額
2.不高於規定的貸款最高比例。
3.不高於按照貸款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4.不高於按照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壹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