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備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備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壹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範,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緊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入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經營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入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範: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備針對性較強的投入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入者量身定做的投入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區別,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入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壹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經營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經營管理企業,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經營管理者壹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壹旦發生虧損,經營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經營管理人與基金是壹個唇齒相依、榮辱與***的利益***同體,這也在壹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展十分快速,並已占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入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在我國,目前雖然還沒有公開合法的私募證券投入基金,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入業務卻早已顯山露水,從壹定程度上說,它們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據報道,國內現有私募基金性質的資金總量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範和經營管理章程實行規範運作,並且聚集了壹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只能默默無聞地生存在不見陽光的地下世界裏。隨著入世的臨近,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已為時不遠,根據有關協議,5年後國外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應盡快賦予私募基金明確的法律身份,讓其早日步入陽光地帶,這不僅有利於規範私募基金的經營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壹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並不斷創造和豐富證券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和投入渠道,滿足投入者日益多元化的投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