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出臺高校建檔立卡家庭子女精準補助方案。從2016秋季學期開始,高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將根據學生困難和學業狀況實施相應資助項目,對高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給予6000元助學金和生活補助。符合條件者將獲得5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
& gt& gt籌資目標和條件
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設置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精準資助的對象是在普通高校就讀、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在校期間,將根據學生的困難和學業情況,實施以下相應的資助項目。
& gt& gt可以申請什麽項目?勵誌獎學金為每生每年5000元。
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子女符合國家勵誌獎學金評選基本申請條件,初步認定為國家勵誌獎學金獲得者。學校最終確定國家勵誌獎學金獲得者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來自國家連片貧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連片貧困地區、革命老區等地區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助學金是每個學生每年6000元。
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大學生,每年發放助學金生活補助6000元。學費和住宿費高於國家助學貸款限額,助學金生活補助超過國家助學金標準,由當地高校從專項資金中全額補助。
在大學學習期間做兼職
對已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的貧困戶子女,如生活學習仍有困難的,應全部納入勤工儉學範圍,安排合適崗位予以資助。
艱苦補助金
對極少數接受上述資助措施資助的貧困戶子女,在生活和學習上仍有困難的,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後給予困難補助。
& gt& gt公示後確定困難學生名單。
在貧困家庭學生認定過程中,學校要在班級、院系、校級進行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確定為最終名單。經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貧困戶子女和其他困難學生分類記入檔案。
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每年6000元資助款,由學校按學年組織申請、審核後,通過儲蓄賬戶發放給受助學生。無特殊原因,資助資金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學校不得以實物或服務形式沖減或扣減資助。
其他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條件、資助項目和標準、認定程序仍按原國家資助政策執行。
高校要將經認定並公示無異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類納入檔案,對檔案中的學生實行動態管理,每學年更新壹次,為精準資助提供準確可靠的詳細花名冊。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獲得者必須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