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電梯的廣告收入歸誰所有?
1.住宅電梯的廣告收入應屬於全體業主,可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這些收入支出應該用於社區的公共建設或公共開支。但這些費用的使用需要經過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同意,在使用中必須標註為電梯廣告收入,並列出相應的收支明細。
2.《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公司利用各種部位和設施進行經營收益的,應當征得業主、業主大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這些收入可以用於補充房屋維修資金,也可以由業主大會決定使用。
3.《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住宅區所屬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公示所有公共部位產生的收益,並向業主大會報告、公告。
電梯廣告費誰拿了?
電梯廣告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具體收費會根據城市和地區的不同而不同,也會根據投放的內容而定。壹般壹部電梯的廣告收入波動在200-1000元/月左右;據相關數據顯示,壹部電梯壹年的收入和支出達到數萬元。很多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不會告知業主收取的費用,很多時候業主也不太關註這些。
很多時候,這些費用都是物管公司中飽私囊。而住宅小區的業主在繳納物業管理費的同時,並沒有享受到公共部門的福利,甚至嚴重的小區業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串通壹氣”,各種廣告收入根本不入賬,直接進入這些人的腰包。
綜上所述,電梯廣告收益及相應的公共區域收益應歸業主所有,可用於公共設施的維護或扣除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