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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師資培養體系研究

堅持育人為本,提高培養質量。以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為突破口,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樹立創新創業教育先進理念,面向全體,分類施教,結合專業,加強實踐,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高人力資本素質,努力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

堅持問題導向,補齊培訓短板。把解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存在的突出問題作為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點,融入人才培養體系,豐富課程,創新教學方法,加強師資力量,完善幫扶,促進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突破人才培養薄弱環節,提升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堅持協同推進,聚集培育合力。以完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制機制為支撐點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匯聚創新創業教育要素和資源,統壹領導、齊抓共管、開放合作、全員參與,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創新創業教育和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環境。

(1)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標準。

制定實施本科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修訂實施高職高專專業教學標準和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明確本科、高職高專和研究生創新創業教育的目標和要求,使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成為評價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有關部門、科研院所和工業企業要制定修訂專業人才評價標準,細化創新創業要求。不同層次、類型和地區的高等學校要結合辦學定位、服務導向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制定專業教學質量標準,修訂人才培養方案。

(2)創新人才培養機制。

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重點行業人才供求年度報告制度,完善學科專業預警和退出管理辦法,探索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學科專業結構和以創業就業為導向的人才培養類型結構調整新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創業就業需求緊密銜接。深入實施壹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與協同教育行動計劃等。,舉辦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探索建立校與校、校與校、校與國際合作的新型協同育人機制,積極吸引社會資源和國外優質教育資源投入創新創業人才培養。高校要在壹級學科或專業類別下開設相近學科的基礎課程,開設交叉學科課程,探索建立創新創業人才跨院系、跨專業、跨領域培養新機制,推動人才培養由單壹學科向多學科融合轉變。

(3)完善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

高校要根據人才培養定位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推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的有機融合,調整專業課程設置,挖掘和豐富各類專業課程的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在專業知識傳授過程中加強創新創業教育。面向全體學生,開設研究方法、前沿學科、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構建壹系列遞進式、有機式、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業課程。各地區、各高校要加快創新創業教育精品課程信息化建設,推出壹批海量開放網絡課程、視頻公開課等網絡開放課程。建立網上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組織學科帶頭人和工業企業優秀人才,共同編寫科學、先進、適用的創新創業教育重點教材。

(4)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

高校要廣泛開展啟發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擴大小班化教學覆蓋面,推動教師將國際前沿學術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註重培養學生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利用大數據技術掌握不同學生的學習需求和規律,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的教育資源。改革考試內容和方法,註重考查學生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探索非標準答案考試,擺脫“高分低能”的積弊。

(5)加強創新創業實踐。

高校要加強專業實驗室、虛擬仿真實驗室、創業實驗室和實訓中心建設,促進實驗教學平臺的享受。各地區、各高校的科技創新資源原則上向全體學生開放,開放程度納入各類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科技園區的評價標準。鼓勵各地區、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建設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壹批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創業實踐基地和職業院校大學生實訓基地,作為創業教育實踐平臺。完善國家、地方、高校三級創新創業培訓體系,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計劃,擴大覆蓋面,促進項目轉化。舉辦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辦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支持舉辦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各類專項比賽。支持大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開展創新創業實踐。

(六)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改革。

高校要合理設置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探索如何將學生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自主創業等轉化為學分,將學生參加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為有意願和潛力的學生制定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和量化評價學生的創新創業活動。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實行彈性學制,放寬學生學習年限,允許學生調整學業進度、保留學籍和退學創新創業。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在現有相關評審項目中留出壹定比例用於表彰優秀創新創業學生。

(七)加強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建設。

各地區、各高校要明確全體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責任,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績效考核標準,加強創新創業教育評價。全面配備創新創業教育和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建立定期考核和淘汰制度。聘請知名科學家、成功企業家、創業者、風險投資家等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教授或指導專業課和創新創業課程,制定兼職教師管理規範,形成全國萬名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提高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意識和能力,作為崗前培訓、課程輪訓和骨幹研究的重要內容,建立相關專業教師和創新創業教育專任教師掛職培訓制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支持教師以對外轉讓、合作轉化、作價入股、自主創業等方式實現科技成果產業化,鼓勵學生創新創業。

(八)完善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各地區、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做到“機構、人員、場地、資金”到位,為自主創業學生提供持續幫扶、全程指導和壹站式服務。完善持續信息服務體系,完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絡功能,建立地方和高校信息服務平臺,為學生提供國家政策、市場動態等實時信息,做好創業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交易等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落實大學生創業培訓政策,開發適合學生特點的創業培訓課程,搭建網上培訓平臺。鼓勵高校自主編制專項實訓計劃,或與具備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群眾團體、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實訓項目。各地區、有條件的行業協會要根據地區需求和行業發展情況,發布創業項目指南,引導大學生識別創業機會,捕捉創業商機。

(九)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支持和政策保障體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整合發展金融和社會資金,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高校要優化支出結構,多渠道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資助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部委所屬高校要按規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服務費,積極支持品學兼優、科研潛力大的學生開展創新科研工作。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設立了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獎勵基金,用於獎勵為創新創業教育做出貢獻的單位。鼓勵社會組織、公益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以多種形式為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提高配套資金使用效率。深入實施新壹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和服務措施,重點支持大學生在新興產業創業。有關部門要加快制定有利於互聯網創業的扶持政策。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

(1)完善體制機制。

各地區、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培養誰、怎樣培養人”的重要任務,加強引導、管理、監督和評估,整體推進本地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各地區要成立創新創業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研究、咨詢、指導和服務。高校要落實創新創業教育主體責任,把創新創業教育納入改革發展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創新創業教育領導小組,建立由教務處牽頭、學生處和團委管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機制。

(2)細化實施方案。

各地區、各高校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學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教育部直屬高校需將實施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其他高校需報省級教育廳和學校所在地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後向社會公布。

(三)強化監督落實。

教育部門要把創新創業教育質量作為衡量辦學水平和考核領導班子的重要指標,納入高等教育教學評估指標體系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評估。創新創業教育相關信息將納入本科、高職、研究生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和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