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
2、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3、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單位以上壹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4、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城鎮職工醫保的住院報銷比例規定:
1、甲類基本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三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85%,二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90%,壹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95%;
2、乙類基本醫療費用(含醫用材料)統籌基金報銷75%。單次住院醫用材料費用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6萬元,超出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報銷。
3、轉診異地(荊州市外)住院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10%後再按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報銷。未按規定辦理轉診異地就醫住院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20%後再按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報銷。職工異地工作、因公出差急診在工作地或出差地住院按我市同等級醫院待遇標準執行。異地居住退休人員在居住地住院的,個人先自付5%後再按我市同等級醫院待遇標準執行。
綜上所述,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也就是個人只需要繳納工資的2%即可。隨著經濟的發展,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也會不斷地發生變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