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長沙為例,新生兒報銷醫保能報的比例為:
1.普通門診報銷: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醫保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可報銷70%,限額600-800;
2.住院報銷:鄉鎮衛生院起付線200,縣級醫院500,市級醫院1000,省級醫院1500。扣除起付線後,鄉鎮衛生院可報銷80%,縣級醫院可報銷70%,市級醫院可報銷60%,省級醫院可報銷50%。若未按照分級診療制度辦理轉診手續的(危重患者搶救除外),報銷比例相應降低15%。
新生兒醫保主要報銷以下三類費用:
壹是普通門診費用,以年為結算單位,對於300元以下部分的門診看病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壹次性結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費用,需個人自付;
二是大病門診費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等病種,基金沒有起付限,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75%;
三是住院費用,根據醫療機構等級設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標準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級醫院為例,標準500元以上的話,基金支付比例為80%。
新生兒在出生後3個月內參保的,從出生就可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
需提醒大家的是,不同城市,具體的新生兒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不同的,因此,如果您想了解當地的新生兒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不妨登陸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看相關的政策法規或者業務指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