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蘭州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調整,大家在繳納養老保險時要註意。
2021蘭州社保繳費基數標準調整通知
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020年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5542元的60%即3325.2元。
目前社保系統中參保人繳費基數低於3325.2元的,在本月社保繳費核定中,系統將自動按照最新下限基數進行核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下限同步調整為3325.2元。
二、社保繳費基數是什麽?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為繳納基數。
1、單位繳納
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 單位:8% ;個人2%元
失業保險 單位:2% ;個人:1%
生育保險 單位:0.7%;個人:無需繳納
工傷保險 單位:0.5%;個人:無需繳納
2、個人繳納
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2423.5(分100%和60%兩個檔)
醫療保險:2423.5*60%
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20%
醫療保險:5.4%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 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
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 保險費。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
第四條 基金籌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 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