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募集方式不同:公募債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債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
3、 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債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債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 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債在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債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
5、發行方式不同:公募債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私募債采取備案制,得由承銷商向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交易所對備案材料的完備性進行核對,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接受備案。發行人取得《接受備案通知書》後,需要在6個月內完成發行。
私募債券
私募債券(Private Placement Bond)債券按發行方式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私募債券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壹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壹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公募債券
公募債券是私募債券的對稱。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債券。公募債券可以通過中介機構包銷或代銷。包銷是指由承銷人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債券全部銷售完,未售完部分由承銷人自行認購;代銷是由代銷人盡力銷售,但銷售人並不保證將債券全部售完,到約定期滿時,代銷人將未售出的債券退回發行人。發行公募債券時必須做到:遵循信息公開制度,以保證投資者的利益;得到有關部門(如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準;經過公認的資信評級機構評定資信級別,資信級別不同,債券的發行條件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