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財政部為管理主體。
雖然美國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由稅務部門征收,由社保部門繳納,在國內統籌管理,但整個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主體是財政部。基金的收入和支出都流經國庫,基金結余主要以購買國債為主。當社會保險基金購買政府債券時,政府與社會保險基金之間就建立了壹種債權債務關系,即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負債增加,基金對政府壹般預算的債權增加,政府壹般賬戶與基金賬戶相互增減。這樣,在資金流動的整個過程中,各部門職責明確,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二)采用信托資金專戶管理方式。
美國財政部在社會保險信托基金的管理上采用預算外基金賬戶的模式。專項基金賬戶是美國聯邦政府專門用於核算社會保險信托基金的財政賬戶,類似於中國的財政專戶。雇主和雇員繳納的社會保險稅是美國社會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征收過程和其他稅種壹樣,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匯繳國庫。但與其他稅種不同的是,它們在進入國庫後被記入不同的賬戶。其他稅收記入政府總賬戶,社會保險基金單獨記入社會保險信托基金財政專戶。社會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障部門支付,其支票由財政部兌付。
(3)以基金為會計主體。
美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主要以各自的基金作為會計科目,獨立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其經濟活動。其會計科目、會計要素、會計平衡方程式、會計信息披露、會計程序都是以資金為會計科目設計的。因此,美國聯邦政府的總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是兩個獨立的會計主體,分別核算收入和支出,兩者之間的財務往來需要在各自的基金會計主體中完整記錄和報告。
在編制預算時,需要將各種社會保險信托基金作為單獨的核算主體,由專門的信托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定期向國會報告,向全體國民公開基金信息,包括當年的基金結余和基於精算的未來中長期基金預測報告。這種信息披露方式已經長期化、制度化。
(D)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
與其他預算會計基礎類似,美國政府直接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也采用收付實現制。社會保險基金具有支柱單壹、現收現付、經濟業務簡單、公共性明顯的特點。與權責發生制相比,采用收付實現制更為合適。此外,美國雖然對個人賬戶基金進行了改革,但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壹直是現收現付,與個人賬戶基金分開,單獨核算,保證了美國社會保險基金核算的順暢管理模式。
(5)各級政府職責明確。
政府直接管理的失業保險基金在政府預算內管理,而養老和醫療保險基金以信托基金賬戶的形式在政府預算外單獨管理。對於主要由市場管理而非政府直接管理的補充性社會保險,政府通過制定相關財稅政策進行監管,使政府和市場的職能分開,責任明確。美國的失業保險基金以地方政府為主,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負責。如果壹個州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州政府可以將各地繳納的失業保險稅的90%作為州稅保留下來,記在聯邦財政部管理的失業保險信托賬戶中,其余部分作為聯邦和州失業保險制度的日常行政開支交給聯邦政府。
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存在的問題
通過比較中美兩國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可以發現,美國實行的是單支柱、現收現付、政府負責的公共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而我國實行的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混合基金財政專戶管理。由於我國對這兩種不同的基金采用相同的會計管理模式,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會計理論和實務中存在壹些問題。
(壹)我國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範圍界限相對模糊。美國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範圍非常明確。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基金屬於公眾所有的基本社會保險,其他補充社會保險和個人社會保險基金不由政府直接管理。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範圍比較廣,界限比較模糊。主要包括政府負責的社會統籌基金、政府預算外財政專戶管理的個人賬戶基金和政府社保機構管理的企業年金。而且,在我國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中,中央、省、市三級政府的管理範圍和邊界更加模糊。這些必然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混亂,各級部門權責不對稱,責任不清,基金浪費、挪用、貪汙的隱患很多。
(二)個人賬戶基金和社會統籌基金混合管理違背科學原則。將個人賬戶資金納入財政專戶由政府統壹管理,* * *采用壹套會計管理模式,缺乏理論依據和實踐認可。而且在實際管理中,容易造成管理混亂,使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缺失,資金流轉流程混亂難以統壹,個人賬戶資金保值增值的願望難以實現,也影響了資金的監管,埋下了安全隱患。
(三)個人賬戶基金管理缺失。
現行的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明顯是在社會統籌基金的基礎上設計的,不僅沒有將個人賬戶基金設置為會計科目,也沒有將個人賬戶基金設置為壹級會計科目,沒有在會計報表和統計信息中單獨披露和報告個人賬戶基金,明顯缺乏對個人權益的保護。而且屬於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的基金利息等收入沒有單獨核算,也沒有設置相應的賬戶,很難做到個人賬戶核算準確。
(D)社會保險基金披露不足。
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基金的混業管理嚴重影響了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會計信息的披露。在中國,除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在網上公布年度報告材料外,沒有專門的社會保險基金披露制度。在實際工作中,社會保險基金的勞資數據往往不壹致,給政府的宏觀決策和管理帶來困難。此外,允許各級自主引入會計制度,資金管理主體的混亂使得資金監管嚴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