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民族教育發展基金會《關於實施2016年“泛海助學行動”項目的通知》規定:
(壹)資助對象:
戶籍在廣西,參加2016年高考並被教育部批準的高校錄取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新生(簡稱“卡內新生”)均可申請資助。如已獲得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再享受本項目資助。
(二 )工作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條件的“卡內新生”提供本人身份證,高考準考證、大學錄取通知書、所在鄉鎮扶貧站出具的的貧困戶證明等材料到“統壹戰線‘泛海助學行動’資助申請受理處”(縣教育局資助中心)提出資助申請,並如實填寫《“泛海助學行動”資助申請表》;就學地和戶籍地不壹致的,向戶籍地縣委統戰部提交申請,並填寫《“泛海助學行動”資助申請表》。
2、受理處初審。“泛海助學行動”受理處對提出申請的“卡內新生”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確保原件、復印件無誤後由申請學生在復印件上簽字註明“原件與復印件壹致”並由審核人簽字後將原件退還本人。受理處審核人員根據申請的“卡內新生”高考分數及家庭貧困情況按文理科考生比例足額推薦受助學生,填寫資助學生名單匯總表,上報資助學生初步名單。
3、縣級審核。由縣委統戰部召集教育、扶貧等部門對學校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學生基本信息、高考錄取信息、貧困家庭身份信息等進行逐壹核對核實,在確保準確無誤的基礎上提出資助初步名單報縣“泛海助學行動”工作協調小組確定資助人選後報市委統戰部,同時抄報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市級復核。由市委統戰部召集工作協調組進行復核確定名單寫出報告經省委統戰、教育、扶貧部門會簽後報省工作協調組辦公室。
5、省級確定。全省名單匯總後由省工作協調小組研究審定,最後確定資助名單交泛海集團指定承辦機構——渤海銀行。
6、資金發放。渤海銀行根據資助名單為每壹位受助學生制作銀行資助卡,按照學生通信地址將資助卡郵寄給每壹位受助學生,受助學生收到資助卡後,本人通過電話銀行激活資助卡。隨後,渤海銀行將5000元資助金存入資助卡供受助學生使用。
二、泛海助學行動,由泛海集團發起。按照計劃,泛海集團從2016-2000年將捐贈15億元,在山東、湖北、廣西、重慶、貴州、陜西等6省(區、市),以每人5000元的標準,資助30萬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屆高考大學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