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管理局由壹個綜合司(掛執法司牌子)、壹個登記管理司和兩個登記管理司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辦公廳(掛執法部門牌子):負責文秘、檔案、機關事務;負責起草地方性社會組織管理條例和法律宣傳教育;負責全省社會組織的執法和監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廣東的活動,查處涉外社會組織的違法活動;指導市縣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開展執法監督。
登記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省社會團體和行業協會的籌備、設立、變更和註銷登記;負責全省社會團體和行業協會的年檢和日常管理;受民政部委托負責全國性社會團體及其駐粵分支機構(代表)的管理、監督和年檢;負責本省涉外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負責民政部委托的涉外社會組織的日常監督管理;指導市、縣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開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和涉外社會團體屬地管理工作。
註冊管理二科;負責審批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設立、變更和註銷登記;負責全省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年檢和日常管理;負責涉外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受民政部委托負責廣東省國家基金會的日常登記工作;指導市縣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業務工作。廣東老齡工作和制度建設走過了19年,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壹、初步建立,老齡工作的初始階段(1983至1991年)
從1983到1991是廣東省老齡工作的第壹個八年。繼1982中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成立後,6月經省政府批準,廣東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成立。這是廣東省成立的第壹個協調解決老齡工作問題的機構。1986年3月,廣東省召開第壹次全省老齡工作會議。大會提出了“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方針,明確了老齡委的性質和任務。其性質是黨委、政府直接領導下的工作實體,是黨委、政府主管老齡工作的綜合辦公室。其任務是調查研究老齡工作的重大問題,統籌規劃,綜合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通過努力,到1987,全省大部分地級市都成立了老齡工作委員會,並積極開展工作。
二、走上正軌,走上制度化、法制化階段(1991轉1999)
從1991到1999,這是廣東老齡工作的第二個八年,與前八年相比躍上了壹個新臺階。老齡工作步入正軌的壹個最顯著的標誌就是《廣東省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條例》由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於199110通過。《條例》的頒布,不僅維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也從法律上確定了老齡工作的地位和任務。隨著廣東老齡形勢的不斷發展,6月1995 10,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發文,將省老齡委更名為省老齡委,去掉了“問題”二字,表示不僅要研究老齡問題,還要做好老齡工作。文件明確,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是省政府老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核定辦公室人員編制15,辦公經費有保障。此後,省老齡委主任壹直是省政府副省長。各市及大部分縣、區(市)也參照省模式進行了整頓,老齡工作逐步走上正軌,上情可發,下情可報,政令暢通。1996 10 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頒布實施,廣東老齡工作進入新時代。省政府下發通知(粵府函[1997]126號)。各城市紛紛效仿,廣東老齡工作走上法制化舞臺。
三是工作上的“三個轉變”,發揮“三個作用”,走向常態化階段(1999至今)
雖然距離1999只有三年時間,但廣東老齡工作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99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成立,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任工委主任。2000年8月,全國老齡工作會議召開,發布了《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2000年6月6日,經省政府批準,廣東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成立。明確了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是省政府主管老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主要職責委托給它:1。研究擬定全省老齡事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2、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維護老年人權益;3、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綜合治理,促進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項活動的開展;4、指導、監督、檢查城市老齡工作;5.承辦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老齡工作職能劃入民政廳,省老齡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分管民政的副省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副秘書長擔任,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民政廳廳長兼任,機構理順,人員落實。同年6月5438+065438+10月召開全省老齡工作會議,傳達了全國老齡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了全省老齡工作,還下發了《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老齡工作的通知》(粵府[2000]18號)。通知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把老齡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地要建立健全老齡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在民政部門設立辦公室,滿足老齡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各級民政部門積極配合機構改革,主動爭取。到2002年1年底,全省所有地級市的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全部納入民政部門管理,廣東老齡工作機構平穩,政令暢通,工作上了壹個新臺階。按照全國退役軍人事務辦公室的要求,省退役軍人事務辦公室切實落實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作風的“三個轉變”,充分發揮參謀助手、綜合協調、督促檢查的“三個作用”。省老工委壹成馬上轉變思路,聚焦“廣東省老齡事業?”quot起草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起草和實施涉及老年人的省級部門制定和實施《老年法》的部分規範性文件。2001,1年2月,《廣東省老齡事業發展第十個五年規劃綱要》正式頒布,為老齡事業描繪了美好藍圖,為老齡工作開辟了廣闊前景。截至2002年6月38日+10月底,共出臺了6個涉及老齡部門的規範性文件,為《老年人法》的實施提供了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支持老齡工作。2006 54 38+0 3月,專門撥出固定辦公用房600平方米,財政撥付裝修專項資金,使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第壹次有了固定辦公用房。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從形式到內容都已全面正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