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合同意識\法律意識不強,隨意簽字。
保險公司和銀行都抓住了這個弱點來忽悠老百姓。有幾個自己知道保險的保障利益的?
某位網友總結過 銀行、郵儲員工騙保術:
壹是把保險解釋成銀行存款,賣保險是存款送保險,很多百姓到現在還稀裏糊塗。
二是把十年期保險說成三年,五年六年期的說成壹兩年。
三是誇大意外險,大部分銀行保險只能保意外死亡或者無意外保險,但銀行員工都誇大為保意外(言下之意只要出了意外都保,故意模糊言辭)。
四是誇大收益,銀行保險到期收益根本不能預期,但銀行工作人員按照保險公司人員的授意,擅自誇大收益,基本都說比存款高,並將十年期的保底金額解釋成壹年,模糊客戶視聽。
五是保單上現金價值基本都打印在保單背後,並粘貼於背面,防止客戶看見後明白真相而要求退保;
那些分紅都是理論上的“預期最高”收益,是根據保險公司每年的盈利狀況而定,可有可無,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合同內容沒有明確說明其具體領取金額,僅憑人的壹張嘴說是如何的高,都將是保險公司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到時候因為各種因素不兌現,也沒有法律責任。
隨便問問樓上那些鼓吹這個行當的:
每天在銀行裏擺攤設點,打出廣告條,是個人都拉,打著各種旗號推銷保險。
給無知的老人兜售長期壽險,說是比固定存款利率高,
給沒幾個錢交不起續期保費的普通人鼓吹什麽理財產品,還送保障。
把他們的存款變成自稱收益高但不能提前取的保單,投保容易理賠難。
拉來壹單給妳壹單提成,還要妳拿錢出來打點銀行裏的人;
賣不出去,沒有壹分錢底薪,妳還倒貼。這樣的事情,妳覺得值得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