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進壹步規範慈善組織發展。慈善組織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開展慈善活動,積極履行自身義務;市、區(自治縣)民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加強重大慈善項目的實施。專項檢查,重點對慈善組織的募捐活動、財產管理使用、信息公開等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其次是明確要求慈善組織服從統壹指揮,資金物資迅速進出。同時,鼓勵與專業機構合作,提高救災效率。慈善組織應當按照有關人民政府的統壹部署,依法開展慈善募捐活動,簡化捐贈手續,建立快捷、便捷的捐贈款物接收分配渠道,確保捐贈的資金和物資及時到位,鼓勵和支持慈善組織。與具有服務專長的機構合作,提高籌款和使用效率。
再者是拓寬慈善募捐渠道。采取政府倡導、社會運作、公眾參與的方式,開展各類慈善募捐活動。認真組織開展?壹日捐善?活動,充分發揮各級黨和政府的作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示範引領作用,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和積極捐贈,不斷增強全市慈善救助能力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慈善,多渠道籌集善款。同時,對廣大企業開展慈善基金質押,鼓勵泰安市規模以上企業根據經營效益和利稅情況將慈善基金質押,履行社會責任。
要知道的是慈善組織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並經有關部門確認和公告。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由財政、稅務、民政部門***同認定,有效期3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申報條件和程序。規定了確認程序,並聯合每年12月底前發布公告清單。並分別在官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