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消除農業和非農業戶口的區別。
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於進壹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最大的亮點是建立城鄉統壹的戶籍制度。這意味著區分“農業”和“非農業”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將成為過去,藍印戶口等戶籍類型也將成為過去。今後,每壹個中國公民的戶口都將統壹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就業、教育、醫療保險等配套措施。
●就業失業:在就業失業登記管理方面,實現農民工就業信息全國聯網,為農民工提供免費就業信息和政策咨詢;為農村流動人口提供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加大創業扶持力度,促進農村農民工就業。
●子女教育:將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按照流動人口子女在校人數分配教育經費;支持地方普惠性幼兒園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園問題,推動公辦學校接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逐步完善和落實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促進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
●醫療衛生:農業流動人口等常住人口納入社區衛生計生服務體系,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完善和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實施統壹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養老保險: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加快實施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推進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社會救助: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核心的社會救助體系,實現城鄉社會救助協調發展。
●住房保障:將進城落戶的農民全面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的基本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