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中所采用的原則、基礎和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政策包括會計原則、基礎和處理方法。
存貨計價方法的變更屬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如下:
1、會計政策變更是指企業對同壹交易或事項從原來的會計政策變更為另壹種會計政策。常見的會計政策變更包括:壞賬損失會計處理在直接核銷法和備抵法之間的變更,外幣折算在現行匯率法和時間法或其他方法之間的變更。會計政策的變更涉及會計收入或費用的變化,必然會影響企業會計利潤的增減。但是,是否調整所得稅,不應該以企業會計利潤的變化來判斷,而應該以會計政策的變化是否引起應納稅所得額的增加或減少來判斷。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變更是由於預期經濟利益和義務發生變化,從而調整資產的賬面價值,因此屬於會計估計變更。
3.發出存貨計價方法的變更與資產負債現狀及預期經濟利益和義務的變化無關。無非是前期采用的估值方法有誤或者采用新的估值方法更好地反映資產、負債和損益。是會計處理方法的變更,應該是會計政策的變更,應該進行追溯調整。原則、基礎和會計處理方法構成了會計政策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會計政策的判斷通常應以會計要素為基礎,根據各種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和費用的會計確認條件、計量屬性、相關處理方法和列報要求,確定相應的會計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條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壹)資金和證券的收付
(二)財產的接收、增減和使用情況。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和資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和成本的計算
㈥財務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