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養老金全國統籌和轉移支付

養老金全國統籌和轉移支付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經過十余年的大規模勞動力轉移,我國農民工人數已達約6543.8+0.5億。勞動力流動促進了勞動力要素的優化組合,推動了城鄉改革發展,縮小了城鄉差距,提高了農民收入水平。然而,多年來,勞動力流動受到戶籍制度、勞動關系、社會保險關系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尤其是社會保險,直接關系到老、病、殘等勞動者的切身利益。由於各地統籌層次和制度不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難度較大。勞動者為了眼前的生計,舍棄長遠利益,頻繁出現“投降”現象。社保關系轉移接續難,成為勞動力流動和勞動者維權的主要障礙。

暫行辦法的出臺,利國利民。

2009年2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0+0年6月22日起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跨省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隨之轉移;同時劃轉12%的單位付款;參保人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累計額合並計算,農民工同等對待。為了防止被保險人因為續保關系在兩地之間來回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壹的辦理流程。被保險人離開就業地時,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交書面續保申請,由轉入地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協調審核、確認和跨區域續保手續。在當前形勢下,引入轉移接續法對解決實際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壹)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壹是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使制度更加公平,從根本上解決了異地就業養老關系跨省轉移的老大難問題,保障了跨省流動就業和間歇就業的養老權益,保障了農民工享受與城鎮企業職工同等的養老保險待遇,是促進制度公平的進步。二是為擴大覆蓋面打開通道。現有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實現了城鎮企業職工全部參保。死角和難點在於流動人口和靈活就業人員。由於之前社保關系難以轉移,或者只提取個人賬戶,大部分流動人口不願意參保或退保。《暫行辦法》為農民工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打通了橫向通道,清除了主要障礙,打開了壹扇門,為2020年實現全覆蓋攻克了壹個制度難關。第三,有利於消除社會保障體系的碎片化。城鎮靈活就業與農民工續保相結合,不僅同時解決了這兩個群體的續保問題,也為解決養老保險制度碎片化奠定了基礎。

(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實現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打破了地區分割、城鄉分割的藩籬,解決了參保人因就業地變更、間歇性就業而喪失養老保險權益的問題。廣大農民工可以放心參保。同時提高這壹群體的自信心,改變其社會心態,促進其融入城市生活,防止社會矛盾激化,促進社會穩定。

(3)有利於經濟建設。第壹,有利於加快城市化進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積極推進城鎮化,放寬中小城市戶籍限制。流動人口社會保障關系的無障礙轉移,將促進農民工的鄉城轉換,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歷史進程。第二,有利於全國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和生產要素的重新分配將降低企業的勞動力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增加經濟效益,促進經濟增長。第三,有利於穩定農民工的消費預期。農民工是壹個龐大的社會群體,是不可替代的建設力量,也是重要的消費群體。解決續保難問題後,農民工將實現全部保險覆蓋,這將穩定他們的消費預期,建立消費信心,提高農民工的整體生活水平,客觀上促進經濟增長。

做好搬運工作,實現平穩交接

(壹)深入學習掌握《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

為了貫徹《暫行辦法》,首先要認真學習和理解其基本內容和要點,包括:跨省轉移。各地要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的統壹轉移資金額度和統壹轉移辦理程序,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實現農民工跨省流動情況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利轉移接續。

轉移整體資金。除了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轉移,我還要按照本人年繳費工資的12%轉移單位繳費。

把它放在壹個地方。讓每壹個符合條件的參保人都在壹個地方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壹是按戶籍所在地;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壹致時,按照“從長”(繳費達到10年的地方)和“從後”(多個地方中最後壹個繳費達到10年的地方)的原則確定待遇領取地;沒有參保地繳費超過10年的,轉回戶籍所在地。

股權積累。流動就業參保人員的養老權益必須累計計算,異地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參保人中斷繳費時,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由原參保地保留;今後無論在哪裏重新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壹樣的待遇。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農民工,可與城鎮參保職工壹樣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退保的終止。農民工返鄉期間中斷就業或繳費的,由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繼續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出具參保繳費證明,不再辦理退保手續。

(二)準確、快速的搬運作業。

首先,要根據《暫行辦法》和各地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辦理流程和操作辦法,對參保人員繳費憑證管理、個人賬戶轉移管理(包括跨統籌範圍轉移管理和跨統籌範圍轉移管理)、臨時賬戶管理、跨省重復繳費人員賬戶辦理等作出詳細安排。

二是在操作中,認真審核跨省轉人員的申請條件。對符合轉學條件的,要將基本信息準確錄入系統,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對轉入人員,要認真核對轉入資金數額,將轉入資金匹配到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三是資金管理部門要準確及時地將轉入資金錄入系統,記賬分賬。四是各地區經辦機構要緊密銜接,操作準確快捷,發現問題及時聯系解決,確保按規定時限及時完成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工作,切實為轉移人員提供轉移接續服務。

為國家統籌和搭橋鋪路。

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對於保障社會公平、促進就業具有重要意義。但也要看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由於操作復雜、時間長,並不能有效應對日益頻繁的勞動力異地流動。暫行辦法已經出臺,但原有制度的弊端依然存在,如多級管理、屬地管理、城鄉二元結構、夥食財政分割等,都制約著轉移接續的順利進行。《暫行辦法》只能是權宜之計,隨著社會的發展,需要進壹步改革和完善。因此,在辦理轉移銜接的過程中,要不斷研究和探索向全國統籌過渡的渠道和方法。如:建立全國統壹的信息系統平臺,通過系統銜接提高統籌層次,通過立法提高統籌層次。

(壹)建立全國統壹的信息系統平臺

手機卡和銀行卡可以全國漫遊,社保卡也應該全國漫遊!這就是金寶計劃的目標。目前,每個總體規劃區都有自己獨立的信息管理系統。在轉接過程中,很多環節都要人工處理,手續繁雜。因此,必須盡快建立統壹的社會保險關系信息庫,實現全國社會保險關系的聯網和信息共享。

首先,在建立地市級社會保障信息網絡技術服務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市與市、省與市之間的聯網和信息共享,為流動性強的農民工在接續社會保險關系時提供快捷、準確的服務,最終實現全國範圍內社會保險關系信息的互聯互通。其次,設立“網上社會保險個人服務窗口”,直接受理農民工參保,既簡化了手續,又提供了“足不出戶”的全方位服務。第三,制定全國社會保險登記繳費記錄表/卡,讓農民工只要登記壹次社會保險,無論在哪個城市、哪個企業,都可以不間斷地記錄、接續、轉移。

(二)通過制度銜接提高整體水平

從1993開始,全國實行統壹的養老保險制度。經過多年努力,統籌範圍不斷擴大,已基本覆蓋城鎮企業所有職工,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也已實施。但是,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統籌範圍和統籌層次不壹,制約了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其中,解決城鄉保險制度的銜接是壹個重要問題。比如年輕的農民工去城市打工,未來的城市化可能會讓他們成為城市居民,但是他們已經參加了農村的養老保險,也就是新農保。這是壹個他們如何進入城鎮職工養老體系的問題。如果妳原來參加了新農保,然後在城市工作地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也需要兩個制度的銜接。新農保處於起步階段,轉移接續辦法剛剛發布。如何做好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新農保的銜接,需要研究解決,需要制定配套政策。這是轉移銜接的需要,是解決系統碎片化的需要,是提高統籌層次的需要。

(三)通過立法提高統籌層次

社會保險作為壹種保險制度,也應該遵循大數定律,從而更好地進行風險承擔。

據統計,全國有2000多個社保統籌單位,大部分是縣級統籌。雖然有關部門公布了17省份實現了省級統籌,但大部分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只是建立了省級調節基金。

社會保障問題的最終解決在於徹底的制度重建和改革。提高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水平,是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國有養兒防老、積少成多的傳統。普通人的儲蓄率比西方高很多,主要是養老。在世界上獨壹無二的獨生子女政策實施近30年後的今天,養兒防老已經不現實。

因此,在《社會保險法》從草案到法律的立法過程中,首先要保證養老金省級統籌的推進,同時要保證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目標,讓全體公民都能有壹個相對穩定的養老金預期。由於全國統籌必然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有必要合理分擔責任,深入研究,精心設計,兼顧各地實際情況和發展水平。雖然不能要求壹部社會保險法壹戰解決養老保險的所有問題,但迫切需要壹部更具普遍性的社會保險法提供前瞻性的法律規範,保障全體公民的未來,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