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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主要的股票價格指數有哪些?

中國的主要股票價格指數包括:

1.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及其指數。中證指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8月25日,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出資設立的專業從事證券指數及指數衍生品開發和服務的公司。

(1)滬深300指數。滬深300指數是滬深交易所於2005年4月8日聯合發布的反映a股市場整體走勢的指數。編制滬深300指數的目的是反映中國股票市場股價變化的總體情況和運行情況,可以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準,為指數化投資和指數衍生品創新提供基礎條件。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成立後,滬深交易所將滬深300指數的管理及相關權益移交給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滬深300指數簡稱“滬深300”,成份股數量為300只。指數基準日為65438+2004年2月31,基點為100點。

(2)中證規模指數。中證規模指數包括中證100指數、中證200指數、中證500指數、中證700指數、中證800指數和中證流通指數。這些指數與滬深300指數壹起構成了中證規模指數體系。其中,中證100指數定位於大盤指數,中證200指數為中盤指數,中證300指數為大盤指數,中證500指數為小盤指數,中證700指數為小盤指數,中證800指數由大、中、小盤指數組成。中證規模指數的計算方法、修正方法、調整方法與滬深300指數相同。

2.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發布了上證指數系列,包括上證指數180、上證指數50、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債券指數和基金指數,其中上證指數編制最早。

(1)組件索引類。

①上證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成份股指數,簡稱上證180指數,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原上證30指數進行調整更名而產生的指數。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份股指數共有180只樣本股。選取樣本的標準是遵循規模(總市值、流通市值)、流動性(交易金額、換手率)和行業三個指標,即選取規模大、流動性好的股票和行業作為樣本,建立壹個反映上海證券市場總體情況、可以作為投資評價和金融衍生品的依據的基準。根據樣本穩定、動態跟蹤的原則,上交所成份股每年調整壹次,每次調整的比例壹般不超過10%。特殊情況下,樣本股可能會臨時調整。

②上證50指數。2004年10月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上證50指數。上證50指數按照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額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從上證180指數樣本中選取50只滬市規模最大、流動性較好的股票組成樣本股,全面反映滬市最具影響力的龍頭企業的整體情況。

③上證380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於10月29日發布上證380指數,201065438。上證380指數樣本股的選擇主要考慮公司規模、盈利能力、成長性、流動性以及新興產業的代表性,重點關註在上交所上市的中小盤股票的市場表現。

(2)綜合指數類。

①上證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從1991 7月15日起編制並公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指數。它以1990 12 2月19為基期,以所有上市股票為樣本,以股票發行為最大權重,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

②新上證指數。新的上證指數於2006年6月4日首次發布,指數代碼為000017。新綜合指數選取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滬市上市公司作為樣本,已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實施後的第二個交易日納入指數。新的綜合指數是壹個全市場指數,它不僅包括a股的市值,還包括有b股的公司的b股市值。

上證指數系列還包括a股指數、b股指數、工業指數、商業指數、房地產指數、公用事業指數、綜合指數、中型綜合指數、上證流通指數等。

上交所根據所有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範圍、投資方向和產出,分別計算工業指數、商業指數、房地產指數、公共事業指數和綜合指數。上證工業指數、商業指數、房地產指數、公用事業指數、綜合指數均以1993年4月30日為基期,基期指數設定為1358.78點,於6月1993日正式公布。以所有在上交所上市的工業股、商業股、地產股、公用事業股、綜合類股為樣本,以所有已發行股份數為基數計算。

上交所編制發布的指數包括上證行業指數系列、上證策略指數系列、上證風格指數系列和上證主題指數系列。

3.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價格指數

(1)組件索引類別

①深證成分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了深圳成份股指數。通過對深交所所有上市公司的調查,按照壹定的標準,以流通股數為權重,選取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成份股。采用加權平均法編制。

②深證100指數。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於2003年初發布了深證100指數。深證100指數成份股的選取,主要考察a股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和交易金額兩個指標。從深交所上市股票中選取100股a股作為成份股,以成份股的流通a股數量為權重,采用派旭綜合法編制。根據市場動態跟蹤和成份股穩定性原則,深證100指數每半年對成份股進行壹次調整。

(2)綜合指數類。深證綜指系列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深證b股指數、行業分類指數、中小板綜合指數、創業板綜合指數、深證新指、深證基金指數等全樣本指數。

①深證綜指。所有在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股票均為樣本股。深交所綜合指數均為派加權股價指數,即以指數樣本股計算日的股數為權重進行加權日鏈計算。

②深證a股指數。深證a股指數以在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全部a股為樣本股,以樣本股已發行總股本為權重,進行加權日鏈計算。

③深證b股指數。深市b股指數以在深交所上市的全部b股為樣本,以樣本股發行的總股本為權重,進行加權日鏈計算。

④行業分類指數。以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股票為樣本。行業分類指數依據《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中的類別劃分,編制13類別指數;按照制造業大類下的大類分類,編制9個大類指數,* * *有22個行業分類指數。行業分類指數以樣本股發行總股本為權重,進行加權日鏈計算。

⑤中小板綜合指數。以所有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股票為樣本。中小企業的指標權重為流通股數,進行加權日鏈計算。中小板綜合指數以2005年6月7日為基準,基準指數為1000點。發布於2005年6月65438+2月1。

⑥創業板綜合指數。以所有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的股票為樣本。創業板指數以流通股數為權重,進行加權日鏈計算。創業板綜合指數以2015月310為基準,基指數為1000點,於2010年8月20日發布。

⑦深證新指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企業板上市的正常交易且已完成股改的a股為樣本股。新深證成指以流通股數為權重,進行加權日環比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