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目的
通過該科目的考試,測試個人金融基礎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包括金融投資市場、金融產品、金融業務管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應用;測試考生對個人金融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客戶分類及需求分析、金融計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綜合運用本學科的知識和技能,合法合規地做好個人理財服務。
考試內容
壹、個人理財概述
(壹)熟悉個人理財業務的相關科目;
(2)了解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分類;
(三)了解國內外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和現狀;
(四)了解理財規劃師的隊伍狀況和職業特點;
(五)掌握理財規劃師的資格要求;
(六)掌握合格理財規劃師的標準和理財規劃師的社會責任。
二、個人理財業務相關法律法規
(壹)熟悉中國法律制度;
(二)熟悉《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3)掌握《物權法》、《婚姻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四)熟悉《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夥企業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
(5)熟悉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及銷售相關法律法規。
三。金融投資市場概述
(壹)掌握金融市場的特征、功能和分類;
(二)掌握貨幣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
(3)掌握債券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
(四)掌握股票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
(五)掌握金融衍生品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
(六)掌握外匯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
(七)掌握保險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
(八)熟悉另類投資產品在個人理財市場的運用。
四。理財產品概述
(壹)熟悉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分類和特點;
(2)掌握基金的分類和特點;
(3)掌握保險產品的分類和特點;
(四)掌握國債的分類和特點;
(五)掌握信托產品的分類和特點;
(六)熟悉貴金屬產品的分類和特點;
(七)了解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計劃;
(八)熟悉股票、中小企業私募債、基金子公司產品和合夥制私募基金等金融產品。
動詞 (verb的縮寫)客戶分類和需求分析
(壹)熟悉理財規劃師了解客戶的重要性和主要內容;
(2)熟悉不同的客戶分類方法;
(三)掌握生命周期理論及其與顧客需求的關系;
(四)掌握理財規劃師了解客戶的方法。
六、財務規劃計算工具和方法
(壹)熟悉貨幣的時間價值及其影響因素;
(二)掌握貨幣時間價值、現值和終值的基本參數,72法則和有效利率的計算方法及應用;
(三)掌握定期現金流量和不定期現金流量的計算方法和應用;
(四)掌握復利和年金系數表的計算方法和應用;
(5)了解財務計算器的使用,擅長財務規劃;
(六)了解不同財務管理工具的特點和比較;
(七)熟悉資金時間價值在財務規劃中的運用。
七、理財規劃師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壹)掌握理財規劃師工作流程的基本步驟;
(2)掌握接觸客戶、取得客戶信任的要點;
(3)了解理財師應告知客戶的相關信息;
(四)了解了解客戶信息時的心態和技巧;
(五)了解確定客戶目標的相關內容、原則和步驟要點;
(六)掌握客戶理財計劃的內容和提交理財計劃時的要點;
(七)了解財務計劃實施的原則和註意事項;
(八)掌握客戶檔案管理的相關要點;
(9)了解後續服務的必要性和相關要點;
(十)了解實施方案和評估服務的要點;
(十壹)了解不定期評估和方案調整的要點;
(十二)了解從跟蹤服務到全面規劃的螺旋路徑。
八、理財規劃師的理財服務技巧
(壹)了解理財規劃師的商業禮儀和溝通技巧;
(二)熟悉工作計劃和時間管理的方法和重要性;
(3)了解電話溝通的技巧;
(4)了解推薦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流程和用詞。
九、其他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
熟悉個人理財業務相關法律法規;
(1)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相關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3)相關部門規定及說明:《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兼業代理人管理暫行辦法》、《關於規範銀行保險代理業務的通知》、《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
如本考試教材內容與最新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有沖突,以最新法律法規為準。
本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是2015及以後考試命題的依據,也是考生備考的重要資料。考試範圍限於教學大綱,但不限於教材內容。